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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三措并举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6-15 00:14:28 作者:admin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年来,湘潭市岳塘区充分发挥优化考核体系作为干部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强化考核督导,拓展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功能,助推岳塘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张蓝图绘到底,用精准考核激励争先创优

  突出政治标准。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票否决”,一律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023年绩效考核方案将党的建设列在首位,分值占比进一步提高。

  突出指标精细。区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细化为党的建设、市对区考核指标、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综合评价、激励约束等6个大类31项具体指标和25项减分指标,严格对标市对区考核指标,突出发展重点,聚集岳塘全区之力,支持全市发展的主战场。

  突出分类实施。按照单位职能及特点,精细化定制乡镇街道、党委和群团组织、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等不同类别考核指标。人大、政协、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均以委托考核的形式进行,使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一股合力干到底,用日常管理促使步调一致

  加强上下交流。良好的绩效管理体系不仅仅是进行单方面的构建,而应是建立在双方不断沟通之中的。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岳塘区通过召开全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举办全区绩效考核业务工作培训,定期通报考核指标进度等方式使各部门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各项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从而提高被考核单位对于绩效管理体系的认可程度,使被考核人员自觉履行相应职责,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引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与绩效考核“指挥棒”同频共振,从而实现绩效管理体系的高效率运行。

  加强督查指导。区绩考办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制度,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绩效指标完成进度、质量和成效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对进展情况不理想的指标,即时下发绩效改进通知单,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区绩考办联合两办督查室,对年度工作滞后或落实中心工作不力的单位下发绩效改进通知单、交办函7次。

  加强平时考核。实行“双通报”制度,做到既有正向激励,又有负面约束,让平时考核成为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班子推动重点任务的动力之一。平时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党委政府表彰及领导批示肯定的均可以量化加分的形式体现在年终考核结果中,把功夫和力气下在“平时”而不等到“评时”。

  一把尺子量到底,用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作为

  坚持有为者有位。对承担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排名单列第一的单位,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对获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的牵头单位,绩效考核直接晋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嘉奖和物质奖励。对分管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表彰或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提拔、进一步使用对象。自2021年以来,岳塘区对获得真抓实干表彰、在全省全市创造先进经验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精准激励,全区共12人得到提拔、进一步使用或职级晋升。

  坚持优秀者优先。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直接挂钩,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或“良好”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按照65%的比例折算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得分,直接影响领导班子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的干部,可缩短晋升年限或优先晋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正向引导,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不让“躺平者躺赢”。对承担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末位的单位,确定为“合格”及以下等次,单位的领导班子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6/06/14550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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