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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孙书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6-20 08:07:22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专职委员孙书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书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书南利用担任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兼省综治办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6/t20240619_6572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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