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建设以来,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以“三个抓实”强化提升“三不”综合功效,保障省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顺利推进。
抓实监督检查,高悬“不敢腐”的利剑。今年4月,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赴省委党校新校区实地调研监督新校区设备设施采购情况,随机抽取基建、采购、信息化3个专班9个采购项目进行不同项目横向对比,同一项目纵向流程分析,按照“小切口、点对点”的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严从实打通新校区建设“中梗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同时,驻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全过程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排查,督促党校新校区建设专班、学校财务、审计、机关纪委等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及时纠正偏差。针对承建方对合同条款的变更较为随意问题,联合督查组约谈代建方和承建方,要求限期整改。对相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不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抓实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过问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备案暂行规定》,围绕十三类过问插手干预情形,明确报备的对象、内容、程序和纪律要求,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目前已收到报备登记46次。推动出台新校区建设项目纪实制度,紧盯工程建设决策、招投标、采购、监督和结算等5个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权力运行廉洁风险点,做到新校区建设全流程、各环节全可查可控,推动制度在运行流程,人员职权、责任范围、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全维度贯彻落实,确保廉洁建校。为进一步督促完善制度体系,该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新校区建设专班建立健全新校区建设工作小组及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新校区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新校区建设代建单位协调管理规定等10余项制度规定,督促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抓实思想引导,筑牢“不想腐”的根基。为做深做细日常监督,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分级谈心谈话33人次,及时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个别干部严肃批评教育,做到咬耳扯袖、常敲警钟,引导干部紧绷纪律之弦,自觉践行崇廉拒腐风尚。同时,每年围绕一至两个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由组领导做专题讲座,推动筑牢纪法意识。在此基础上,坚持开展廉政“微党课”,督促校院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为支部党员上一堂廉政微党课,推动廉政教育责任和压力向基层延伸传导。截至5月底,全年校院30个党支部完成“廉政微党课”活动,受教育党员300余人次。(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