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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7-03 22:01:54 作者:admin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委在查办你单位干部颜某违纪违法案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严不实,对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日常管理监督、企业经营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经营效益不掌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不了解。”近日,天等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面对面”向天等县民政局送达一份监察建议书,逐一列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近年来,天等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通过组织旁听庭审活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面对面”送达纪检监察建议、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鉴,警钟长鸣。

  

  天等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风险,坚持以点带面,消除风险隐患。注重以调查认定事实为基础,从违纪违法事实出发指出制度管理漏洞和可能存在廉政隐患,归纳梳理本单位本领域共性特点。根据案件特点及性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指出问题隐患、点对点提出对策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有效堵塞漏洞。

  

  为用好处分决定宣布,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根据实际情况对于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处分决定宣布采用会议宣布的形式开展。结合事实证据和党纪国法对受处分人开展纪法教育,促其进一步认错悔错改错,重塑对党的忠诚。相关纪检监察室围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讲解受处分人违纪违法事实所涉及党纪法规条款,案发单位所在党组织、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宣布后,坚持“一案一改”、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将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果。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同步开展处分决定宣布36人次。

  

  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领域,针对不同人群、行业特点和部门实际,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分类指导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敲响廉洁自律警钟。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召开各级警示教育大会60余场次,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天等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03/gxjjw66851de0-191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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