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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7-04 00:47:10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7/t20240703_6588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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