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抓基层党建“六个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为推动青海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7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我身边的好党员”事迹宣讲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并讲话。
宣讲会上,省检察院检察官安娜、西宁市城中区院检察官助理李璐、海东市院检委会委员董海强、海西州院检察官巴德尔图、海南州院检察官助理苏玉辉、海北州院法警李招勇、黄南州尖扎县院检察官辛婷婷、果洛州班玛县院副检察长拉增、玉树州治多县院检察官谢万卓杰等9名同志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分别讲述了自己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感人事迹。
查庆九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时,在全省上下正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热潮的重要时刻,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我身边的好党员”事迹宣讲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9名优秀党员来自全省三级院,尽管岗位不同、职务有别,但都具有着热爱人民检察事业、认真学习、用心工作、攻坚克难、清正廉洁等共同的优秀品质,彰显了新时代青海检察人无私奉献、拼搏进取的崇高品德,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影响力,是值得我们学习仿效的榜样。
查庆九强调,向先进党员学习、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既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名党员应当追求的人生境界。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做到政治合格。一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党的检察事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功夫,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入脑入心、指导实践。三要不断强化行动自觉。要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查落实办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与检察工作职责任务贯通起来,落实到青海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做到守纪合格。一要严格遵守党章。要自觉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坚持把党章作为指导自己言行的根本依据,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要严格遵守党纪。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学习、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要求,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扎实开展“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行动,让严守党的纪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警的自觉行为。三要严守国家法律。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用检察人员带头严格依法、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带动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做到品德合格。一要对党忠诚明大德。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践行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锤炼斗争精神,时刻警惕政治风险,在重大原则方向问题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祖国安全、促进民族团结。二要造福人民守公德。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回应人民群众对青海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三要严于律己重品德。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检察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警自省、慎独慎微,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检不移公正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做到履职合格。一要甘于奉献。要在平凡岗位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二要敢于担当。党员干警不仅要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更要在职责和角色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敢办大要案、敢啃硬骨头,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敢于亮身份、比贡献、做表率。三要勤于学习。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纪党规的基础上,着重学习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及新知识新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学以致用,增强履职能力水平,以实际行动彰显青海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成效和共产党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