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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发布时间:2024-07-09 01:09:07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7·9”重要讲话精神,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深化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探索——

  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学思践悟“当好‘三个表率’”的重要要求,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切实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学思践悟“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重要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业务、业务融入党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检察担当。

  □学思践悟“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重要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打造更多广东检察机关党建成果品牌。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五年来,广东省检察院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7·9”重要讲话精神,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深化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探索,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深度激发广东检察工作走在前列的强劲动能。

  学思践悟“当好‘三个表率’”的重要要求,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切实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广东地处“两个前沿”,是地理上的“交汇处”、文化上的“交融处”、意识形态领域的“交锋处”,广东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要求必然更高,必须坚定不移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履职,持续把政治底色擦得更亮、让模范机关成色更足。

  一是更加自觉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法治建设、司法工作、检察履职的实践要求,以“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充分用好广东检察机关“三带一体”(党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青年)理论学习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理论上有更强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更高要求,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履职有力,以履职有力践行对党忠诚。

  二是更加自觉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走在前、作表率。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常态化、全覆盖组织开展政治轮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大胆讲政治、善于讲政治的能力,切实在司法办案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上来,自觉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三是更加自觉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完善传达学习、推动落实、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等全链条机制,确保政令检令畅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等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学思践悟“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重要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业务、业务融入党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检察担当。新时代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全新定位,广东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要求必然更高,必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融合推进,聚焦经济大省挑大梁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引领保障促进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再造一个新广东”的强大推动力。

  一是在为大局服务的检察实践中更好把握机关党建的时代方位。聚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找准机关党建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引领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更好护航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规范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醉驾治理,稳步开展盗窃犯罪专项治理,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二是在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实践中持续增强机关党建的辐射效能。深刻认识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完善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维护食药安全等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深入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在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践中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坚持在办案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和良知,案件办到哪里、党组织的坚强堡垒就建在哪里,将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拓展到监督办案的基本单元,实现办案职能与组织效能有机融合,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起来、士气激发出来、力量团结起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引领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广东检察机关鲜明履职特征。

  学思践悟“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重要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打造更多广东检察机关党建成果品牌。广东是改革创新的热土,诞育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开放精神,更为推动机关党建创新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丰沃土壤,必须主动把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放在改革发展中审视,以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为契机,推动机关党建不断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质。

  一是正确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持续推动党建机制创新。始终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主业主角意识,持续用好“三重三联”“致党支部书记的一封信”“双直联”等广东检察党建实践中建立的创新机制,充分激活调动机关党建各类责任主体的积极性,突出“破难题、促发展”,以创新精神解难题、以改革举措促落实,努力攻难点成亮点、化问题为成效,形成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良性联动。

  二是正确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持续推动党建载体创新。牢固树立大抓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搭建“十佳”主题党日评选、“一院两品”融合品牌发布、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等创新载体,推动组织生活从“规范”到“求效”,持续打造广东检察党建“样板支部”“典型案例”“示范阵地”。

  三是正确处理好严管和厚爱的关系,持续推动党建手段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一体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家庭立德助廉的重要作用,构建“组织监督+家庭助廉+自我约束”全方位管理监督体系,在关键人、关键事上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作者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7/t20240705_659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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