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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好党员”先进事迹(八)】拉增:忠实履行职责 做合格检察官

发布时间:2024-07-09 02:04:30 作者:admin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7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我身边的好党员”事迹宣讲会,9名同志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分别讲述了自己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感人事迹。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先进事迹摘编如下,以供学习借鉴。

  我是拉增,1998年7月至今在班玛人民县检察院工作,现任副检察长。先后荣获全省公诉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治辅导员、全州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公务员、全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

  一、讲政治、顾大局,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副检察长、院党支部书记,既要协助检察长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又要抓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 还要参加各类会议,办理各类案件。在人少事多、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院连续三年荣获全州先进基层院及全县优秀领导班子、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工作领域的先进集体和优秀荣誉。我将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醒头脑,忠实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和责任。

  二、抓学习、勤敬业,做合格检察官

  我是一名来自牧区的双语检察官,多次参加全省及全州检察机关双语诉讼竞赛活动,荣获全州双语工作通令嘉奖、全州双语诉讼先进工作者、各类优秀法律文书奖等荣誉。2021年以来,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包括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及一般预防案件),主办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案资金高达2000余万元,涉案人数多达100余人。所办案件经多次评查无不合格或瑕疵案件。在多年的从检时光里以不怕苦、不怕累的热情跟着前辈们一起学习、工作,积累经验,一步步走来,我对公平与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也真切体会到检察事业的神圣,切实感受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关系到一个人的一生及一个家庭的希望。作为一名检察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25年多的从检生涯中,我始终以严的要求和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心系人民、努力工作,积极深入相关部门、学校、乡镇等地各类法治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宣传法律,千里跋涉深入因案致贫,生活陷入困境的弱势群体家中走访调查慰问,为她们救急解困,探索“检察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强化跟踪回访。2016-2017年我县看守所重建,经常需要跑去四百公里左右的玛沁县,开展提审、监所检查、开庭等工作,有时候一去就是一星期,当时孩子只有2岁,每次分开孩子就哭喊着“妈妈不要走”,我强忍着不舍偷偷走开,心里甚是放不下,我知道,有时候工作和生活是不能兼顾的,只能放下其一。但我知道,时光无法倒流,只能调整身心,坚强的面对现实,继续一如既往的保持对工作的一腔热血,一心、一生为检察工作服务,积极为自己家乡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三、抓作风、树廉洁,时刻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党员,我牢记初心使命,严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廉洁从检,勤俭持家,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自觉遵守纪律、执行各项纪律的表率。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时常和年轻干警们推心置腹交流,耐心的倾听他们的心事,愿意在工作和生活中关心帮助他们,年轻干警也都愿意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找我倾诉,我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及方法毫无保留、不厌其烦的传授给年轻干警们,切实发挥了一名老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

  昨天的我所经历的艰苦是我成长的奠基,是我今天加倍努力的鞭策和动力,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改进学习、工作方式、方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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