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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10 08:16:52 作者:admin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端午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1.凌云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罗汉文醉酒驾车问题。2021年5月2日晚,罗汉文驾驶小型汽车行至田阳县高速路收费站入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车。5月3日,罗汉文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之后,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处理。5月31日,百色市纪委监委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深挖倒查背后的“四风”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

  2.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龙虎司法所所长陈绍东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1日,陈绍东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派出所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1月26日晚,陈绍东在家中饮酒,次日早上驾驶小型轿车再次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陈绍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凭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凡营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0月30日晚,李凡营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凭祥市中山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1年3月,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李凡营上述酒后驾车问题,随后对其立案审查。2021年4月,李凡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合山市北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原站长凌榕佩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16日,凌榕佩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合山市岭南镇广屯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凌榕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莫鉴贤为下属涉嫌酒驾说情打招呼、市公安交警五大队大队长龙海宏违规处置涉嫌酒驾案件问题。2021年2月1日晚,莫鉴贤知悉其下属唐某某(另案处理)涉嫌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交警拦截、带到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的情况后,便电话联系龙海宏说情打招呼。龙海宏不正确履职,未按照规定处理唐某某涉嫌酒驾问题。2021年4月,莫鉴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海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6/09/0300877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