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农业农村厅紧急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1.81亿元,支持黄山、宣城、安庆、铜陵等地开展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其中,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7亿元,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农业防灾救灾资金0.64亿元,重点对农作物改种补种、水毁农业设施修复、疏渠排涝等救灾措施给予适当补助。
在严峻的防汛救灾形势下,6月中下旬以来,省财政厅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已累计筹集拨付应急、农业、水利、交通等方面防汛救灾资金超3.9亿元,全力支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