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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同举办监检同堂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7-19 01:42:17 作者:admin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7月8日至12日,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林州市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举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同堂培训班。来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460余名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共同参训。

  

  本次培训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省举办的首次覆盖省市县三级、集中脱产的监检业务同堂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积极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和业务交流,共同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围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检察履职实际,重点讲授了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履行的政治性、案件办理的特殊性、工作机制的规范性、人才培养的系统性等问题,为提高职务犯罪检察办案质效指明了方向。

  

  培训班聚焦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前沿理论和工作实务,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最高检第三检察厅、第五检察厅、兄弟省院的业务骨干和北京大学的专家学者,围绕洗钱犯罪案件办理、新型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等专题分别进行授课。在最高检第五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徐伟勇讲授《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认定》时,全省检察机关40余名检察侦查条线的干警也一同前来听课学习,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能力水平。同时,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培训内容,邀请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杜道泉讲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严守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外化于行,贯穿于审查办案全流程各环节。

  

  利用半天时间,培训班组织了全省职务犯罪检察论辩赛,19个市分院共推选24名参训学员组成六支队伍,分三个场次展开论辩。参赛辩手中既有职务犯罪检察条线人才库成员,也有后备业务骨干,选手们在短时间准备的条件下,针对贪污罪与受贿罪区分、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激烈辩论,充分展示了职务犯罪检察干警的良好风采,也磨练了国家公诉人的看家本领,有效提升此次培训的实训效果。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同堂培训提升了政治站位、开阔了眼界视野、提供了交流平台、统一了办案理念、凝聚了工作共识,为加强监检衔接、提升办案质效、深化标本兼治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引领和素能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407/t20240718_6568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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