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助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增强出庭能力建设,在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精心组织下,7月16日,辽宁检察机关第二场重点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
本次活动观摩评议的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有关同志,大连、鞍山、锦州、营口、盘锦、辽河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骨干代表等5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庭审“把脉”提素能
在法庭讯问阶段,公诉人有的放矢、层层递进、繁简有度,有力揭示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充分运用多媒体手段,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理有序、明确有力地分组示证和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精准回应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高质量开展辩论;结合案件事实和庭审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其所实施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自愿认罪悔罪。
评议“听诊”促提升
庭审结束后,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即组织召开了庭审评议座谈会,参会人员在对本次出庭公诉人的综合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围绕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庭审变化应对等方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分享了自己的经验方法。
检察队伍建设、业务素能提升永远在路上。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继续紧盯薄弱地区、严选焦点案件,持续开展包括案件庭审观摩评议在内的多形式、全方位岗位练兵活动,以战促学、以学促进,切实提升公诉人的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能,以刑事检察队伍建设现代化助力辽宁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