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担当精神。”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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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
该怎样具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如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前夕,7月10日至14日,山西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在山西法官培训中心举行,山西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负责同志授课,在全省政法干部当中引发强烈反响。
白天接受专题辅导,晚上进行案例分享,山西全省260多名政法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交流、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的同时,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时时处处对照、审视,对当前影响全省安全稳定的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更深层的理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升。
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深化了认识、提升了站位,认清了形势、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增长了本领,找到了原动力、校准了方向,看到了短板、优化了方法,最重要的是凝聚了共识,强化了担当精神,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劲头更足、信心更强。
凝聚共识 打好主动仗
研讨班的第一个共识:伟大的实践产生伟大的思想,伟大的思想引领伟大的实践。
研讨班开班第一课就开宗明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去年,为更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山西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加强全省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鲜明提出政治、业务、执行能力、党风廉政、队伍和领导班子等“六项建设”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法业务和队伍建设,并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研讨班等多层级多轮次政治轮训,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时,省委政法委牵头对4个省政法单位、11个市和124个基层政法单位开展《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实地督察,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推动整改了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为坚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打下坚实基础。
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云峰在结业时说,作为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一致。
大同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晋伟表示,通过学习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突出风险有了更加清醒的感知,对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底气,可以说,既强化了理论武装,也明晰了风险挑战,更增强了斗争本领。
强根基促稳定
研讨班的第二个共识是: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为推进平安山西建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全省实际,2023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新时代山西省首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平安山西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条例》明确了全省各级平安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并从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社会矛盾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是一部广大人民群众应知应会的地方性法规,这为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事实上,包括《条例》在内,近年来,山西省相关部门出台和颁布的一揽子新举措,一系列好做法,扎实稳住了山西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有效防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研讨班的第三个共识是: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途径。
研讨班强调,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坚持依法办事,提升法治质效,守牢法治底线,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诠释公平正义。要立足各自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事情本质,见人见事、见根见底,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去年3月,山西全省部署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涉教育、物业、文化旅游、劳动关系、道路交通事故、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八类涉及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上,为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效能,山西还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依托山西多元解纷平台,构建“一体通调”的互联网调解综合平台,扎实推进基层“枫桥式”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创建,同步推进巩固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集中表彰32个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904名村(居)优秀调解能手、50名省调解专家。
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山西省山阴县合盛堡乡(化解乡村征地纠纷“炕头+地头”工作法)、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管、评、调”三位一体化解小区物业纠纷工作法)、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赵树理调解”工作法)三家单位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表示,近年来,长治市检察院坚持为人民司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实践中,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去年以来,上级交办、转办的20件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化解,检察院“太行之家”矛盾调处团队获得最高检表扬;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中,坚持“不放过、不凑数”,严格落实黑恶案件把关机制,一年多来,长治市检察院共把关案件21次,通过与其他政法机关通力合作,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既化解了矛盾又防范了重大风险隐患。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研讨班的第四个共识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这充分说明,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就要发挥好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见微知著,抓早抓小,着力避免发生重大风险或危机。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东旭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促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职责使命。阳泉法院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与促进实现良法善治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牢牢扛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在防范风险挑战中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战略主动战,努力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水平。”文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