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平塘县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多措并举,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通过多维度全方位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邀请分管县领导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对巡察反馈意见移交实行“手递手”,巡察办主任和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双签字”,传递整改责任。对整改结果实行销号审批制,一个问题一份审批单,整改责任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在审批单上签字存查。对整改情况实行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通过多形式全链条加大整改监督检查,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双移送”,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将有关问题清单分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县纪委领导班子带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并对重点问题采取“一函一提一书”督办机制,及时发函、工作提示、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解决。从县委第九轮巡察开始,每轮巡察整改期满,认真开展巡察整改监督联审联评,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时效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巡察全覆盖后,及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和专项监督检查,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指导督导巡察“回头看”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确保时间服从质量。
“我们牢牢扭住‘抓书记、书记抓’这个‘牛鼻子’,以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一岗双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分管联系县领导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细落实,不断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说道。
据悉,该县2017年以来巡察反馈的268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73个,整改率达99.5%。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跟踪督办,确保未改问题销号清零。”平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道。
(平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