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20个字”体现了党的选人用人标准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高度统一,进一步丰富了德才兼备的时代内涵,为选人用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亮出了风向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措施,亟待大量锐意进取、敢闯敢试的改革“实干家”挺身而上,把改革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干出成效。这就要发扬改革精神,用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方法,清除与改革用人相悖的障碍,助力构建更加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把握“稳”与“进”的节奏。行稳方能致远。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为尺度,树立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充分考虑干部培养、考察、使用等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关联性、协同性,搞好预先研判和风险防控,把握好工作推进的时机、节奏、力度,保证方向稳、步子稳、方法稳。与此同时,必须抓重点促全局,在构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度机制上积极进取,通过解决“能者上、庸者下”、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激励敢为善为等问题的“进”,让锐意改革的干部有上升空间、有正确的价值取向、有披荆斩棘的魄力。
践行“破”与“立”的路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直面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要求选人用人机制更富有活力,更贴近改革一线“闯”“创”“干”的实际需求。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选人用人,要与各领域改革紧密结合,顺势而为、谋势而动、乘势而上,破除人岗固化、编制束缚、论资排辈等掣肘,为改革者“松绑减负”。要衔接改革需要,创新力量重构和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改革干部管理方式,更多体现岗位管理、能力管理,探索完善优胜劣汰、绩效与薪酬挂钩等人事管理制度,从组织上激发干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内在自觉。
坚持“量”与“质”的统一。选人用人,量上主要看人选数量、规模;质上主要看人选素质、结构。破解改革难题离不开团队协作、部门联动,需要赢得群众支持。个体强不是真的强,结构优才能激发组织动能。选拔改革“实干家”,既要面向熟悉党政综合管理、善于驾驭全局的复合型领导干部,又要注重从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的专家型人才中产生。在选配班子时,要统筹考虑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的年龄、经历、专长、性格、工作习惯等因素,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改革发展定位和职能特点,在更大范围内统筹优化配置干部资源,进而形成相融互补式选配格局,增强整体功能,提升改革攻坚团队战斗力。(侯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