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检察护企”工作要求,结合重点领域及地域特色,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切实提升行政检察工作质效,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细化工作方案,确明监督重点。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安排专人定期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海东市检察机关在“检察护企”工作中坚持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将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等部门有机贯通、相互协作,根据省检察院“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横向一体化更加紧密衔接”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各业务部门干警对涉企案件的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问题进行研讨,通过加强内部信息共享、跨部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联合听证等相关措施,推动四大检察形成护企合力。海西州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出涉企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是否存在小事重罚、行政处罚是否无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损害企业利益等重点监督工作,以“以案代训、一体化办案”的方式,在全州开展涉企行政生效裁判专项监督、涉企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基层院存在的办理涉企案件监督重点、目的不明确、法律认识模糊的情况,分类梳理出涉企案件中存在的涉企违法占地审批程序、企业生产建设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涉企行政诉讼纠纷案件中涉及行政行为覆盖面广,行政法规种类、条文多等问题,明确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重点、难点,及时汇总编印涉及监督重点的所有法律法规,以“面对面”理思路、“手把手”教方法工作模式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结合基层院实际情况,采取限时、集中办理案件,以办案成效提升专项行动质效。
二、依法能动履职,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强化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海东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涉企“小错重罚”“过罚失当”等监管执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化隆县检察院先后集中调阅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涉及企业主体行政处罚案卷40件,就发现的告知听证期限、诉讼管辖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过期等问题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文体旅游局制发纠正违法类案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整改。平安区检察院针对某商店违规收购烟草制品问题,向区烟草专卖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区烟草专卖局采纳检察建议,对该商店已进行行政处罚,并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活动。二是加强涉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各地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按照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求,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海西州检察机关针对3件涉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5份,均被采纳处罚,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市场监督,保障合法经营商家权益。海东市检察机关针对8件涉企涉税反向衔接案件,发出检察意见8份,督促税务机关依法收缴罚款40余万元,督促企业依法纳税,营造健康、良好营商环境。西宁市检察机关对8件侵害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益的涉嫌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8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和财产安全。三是常态化开展涉企非诉执行监督。海西州检察机关协调常态化调取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卷宗,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处罚决定、诉讼管辖、起诉期限、听证时限告知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前后不一致等侵害被处罚企业合法权益的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开展穿透式监督,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2份,均被采纳整改,有效保障了企业的答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针对法院超期立案,未全面审查申请执行人的行政执法程序的问题,向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法院均采纳作出相应整改,防止和纠正了法院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违法立案行为,依法把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入口关。
三、数字检察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全省行政检察条线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线索的作用,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效果。格尔木市检察院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发现,格尔木市住建局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案件,绝大多数因行政执法不规范被法院驳回申请,导致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久拖不决。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行政检察人员先后从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等行政机关调取人防异地建设费及市属企业相关数据,建立“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法律监督模型”,发现2023年度格尔木市行政执法违法问题线索6件,法院办案程序问题线索2件,制发检察建议8份,均被采纳。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条,已发出检察建议。平安区检察院创建安全生产行政检察监督模型,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社会治理监督事项2件,召开听证会后制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各1份,均被采纳。
四、加强宣传指导,回应企业需求。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全省各级院行政检察人员积极开展“检察护企”宣传活动。通过走进企业“点对点式”普法、线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化检企交流,提升了企业员工对行政检察职能的知晓度。西宁市各区(县)检察院走进企业开展行政检察宣传活动,为企业员工发放行政检察业务宣传手册、答疑解惑。海南州检察院通过走访企业、线上宣传、印发宣传折页、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检察护企普法宣传,受众达400余人。果洛州检察院、互助县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座谈会,解读专项工作举措,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了解诉求。化隆县检察院对县域内顺丰、京东、中通等4家速运快递公司和嘀嗒、美团2家外卖平台用工企业实地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