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落实查庆九检察长提出的“速成培养一支熟悉掌握案件化办理和管理规律和方法专门工作力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水平,8月8日,省检察院组织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专题培训。培训以视频方式开至全省三级院,各级院分管院领导,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业务保障部负责人,案管办干警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培训。
专题培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为主题,坚持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课程安排紧凑、内容丰富,涵盖了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历史沿革、背景意义、案件化办理和管理中的难点要点等,重点围绕我省试点中比较成熟的八类重点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实践探索、经验做法、具体措施、工作成效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交流。
理念引领,共谋发展。培训第一课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全新讲授,重点针对法律监督事项的沿革背景、案件化办理程序规制、管理方式、现实意义等前沿理论进行了深入讲解,对在我省全面推开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提出明确的举措要求。聚焦实务,骨干授课。培训邀请了试点院业务部门负责人、一线检察官进行授课,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针对破解办事模式下“形式监督”“管理虚化”等问题,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的具体应用和实务操作。城中区院结合本院办案实际讲解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两类事项办案实践。如何通过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完善机制,增加监督事项办理的公开透明性和客观公正性;如何通过开展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优化考核考评、强化责任追究等加强管理,激发提升干警主动监督的意识,增强检察监督质效。乐都区院在讲授介入侦(调)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中,聚焦案件化办理中“程序”“实体”“办案组织”等核心要素,从受理口径、实施监督、案卡填录、文书格式、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等形成各环节、全链条闭环管理样态展开,着重解决监督事项办理不规范、管理缺失的问题。西宁市院重点介绍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项核查案件化办理工作,从开展案件化办理的必要性、意义成效等方面,通过事项化办理和案件化办理比对的方式,突出重点、把握要点,特别对办理流程、文书规范等关键环节,通过具体案例、系统操作等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述,实现程序上有规定、实体上有依据、主体上有责任。经验交流,创新探索。试点地区分享了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了学习借鉴与相互交流。西平院就深入推进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核查案件化办理进行介绍。紧盯组织领导、核查标准、核查责任“三个关键”,抓实个人自查、交叉核查、重点核查“三个环节”,强化严格监督纠正、立卷归档、追责问责“三个严格”,让核查过程以全链条证据呈现、核查程序以办案模式开展、核查质效以责任倒逼提升,构建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办事模式下专项核查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成效不突出的问题。平安区院对立案监督、审判活动监督两类事项办理中,强化调查核实,促进审查决策实质化,提升法律监督精准性进行重点讲解。讲解突出分类施策、靶向发力,强调要结合事项类别特点、体现的监督属性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获取证据材料、制作调查核实报告。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培训紧贴实际、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通过培训进一步厘清了思路、拓宽了视野,对各地区全面推开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引和方向。
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要求,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青海检察工作勇创新、创亮点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各级院要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要紧密结合各地法律监督办案实践,围绕解决法律监督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助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