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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 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发布时间:2024-08-22 01:13:16 作者:admin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韦某某违纪案暴露出你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建议从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干部监管等5个方面,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近日,融安县纪委监委针对县残疾人联合会出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借用服务对象钱款归个人使用,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向该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今年以来,融安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积极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

  

  “对日常监督、巡察反馈、查办案件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能够更加有效地推动责任单位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此前,泗顶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儒南村大地屯屯长莫某某挪用屯集体资金问题。该镇纪委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从严格村级财务、完善工作环节、强化日常监管等方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堵住监管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督促该村及时追回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金监管等2项制度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该县纪委监委对查办案件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精准剖析和研判案件中存在的个性与共性问题,力求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针对融安县桔乡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供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共立案查处10人。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一收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遵循“谁制发、谁负责”原则,建立跟踪督办、动态回访等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收到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不定期“回头看”,对整改问题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问责,形成“提出建议、限期整改、跟踪回访”工作闭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不走过场、落实不打折扣。(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20/gxjjw66c44973-1927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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