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辽宁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初步贯彻落实举措。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全会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擘画了改革蓝图,明确了前进方向,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伟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的掌舵领航、举旗定向,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凝心聚魂、科学指引。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落实全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全会精神在全省检察系统传达学习到位。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三中全会的改革要求,变成推动辽宁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任务清单和工作清单。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动辽宁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助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促进提升司法运行整体质效和公信力;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发挥法治建设主力军的作用,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省管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省管二级巡视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