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这是我的救命钱啊!”周某对承办检察官连连道谢。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
近日,富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发现,周某曾在某煤矿公司从事井下作业,目前仍有6000元工资一直未兑付,其被查出患有肝细胞癌Ⅱ期,但无力支付手术费用。
周某被拖欠工资虽然不多,却是他治病的“救命钱”。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周某系建档立卡户,家中有80多岁老人及两个孩子需抚养,其因生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收入全靠妻子外出打工。周某治疗费用较大,欠薪的某煤矿公司也因负债无力支付周某工资,周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检察官审查认为,周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救助通道,为周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手术费的燃眉之急。
同时,检察机关建议人社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督促某煤矿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与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一起找到该公司负责人,阐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在3天内支付了周某被拖欠的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