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明确的11项行动重点吹响了新征程上检察为民的冲锋号。丽江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找准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检察力量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以高质效办案答好“检护民生”答卷。
欠薪问题一直是农民工兄弟心中的痛,欠薪问题的治理,事关广大务工人员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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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担当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如古城区检察院探索出“9+3”工作模式,联动区法院、司法局、妇联、残联、人社、律协等9家单位和部门形成合力,紧扣畅通民众申请渠道,主动介入,让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找准案件调解切口,有效沟通,促使“诉中”矛盾纠纷化解实质化;持续跟踪监督问效,解决当事人“诉后”困难等调解3要素,做好调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2件,支持农民工起诉56件,帮助农民工追回84万余元被拖欠工资。
以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是基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障民生的重点,丽江市检察机关紧盯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救助需求,根据特殊群体“不会、不敢、不愿”维权的实际难题,将落实工作协同与高质效办案充分结合。
围绕全市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找准小切口,联合丽江市残联组织残障人士代表参加丽江市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体验活动,针对活动中发现引导标识不够、警示标识设施不规范等具体问题,向相关单位及时反馈,目前已立办案件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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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补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护网。古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时,在获知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愿后,依照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支持未成年人向涉案酒店经营者及被告人提起诉讼,索要人身损害赔偿。后该案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在充分考虑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的基础上,三方当事人就该案附带民事诉讼达成和解,未成年人获赔偿金。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案件9件;为19名妇女、儿童、残疾人及亲属提供司法救助22.5万元。
以小专项推动大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托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丽江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小专项和乡村“街天集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针对乡村集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及当地人民政府,紧盯乡镇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摸排乡镇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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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已针对有毒有害食品和制售假药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针对销售啤酒、面包糕点、小零售等35类过期食品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守护一方的监督效果。
良好的流域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丽江市98%的土地属于金沙江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延伸监督触角,持续强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切实改善金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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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引领,筑牢流域生态保护篱笆。针对重点水域生态保护,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巡河湖工作,针对金沙江(玉龙段)、漾弓江等河流生产生活垃圾堆积、河道侵占情况严重,影响流域水生态及乡村环境的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及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行污染治理和河道修复工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依托案件,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今年以来,针对破坏森林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外来入侵物种等涉乡村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案件10件,督促通过赔偿损失、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有效助力保护乡村生物多样性,已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497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