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和云南省委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特设立“检察护企·检察长接诉”制度。现将检察长接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访时间及接访领导
云南省检察机关将于2024年7月启动“检察长接诉”工作,并根据申请情况由云南省三级检察院院领导预约进行接访。
二
接访地点
云南省三级检察院,具体地点根据安排确定。
三
接访内容
1.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反映;
3.对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涉及企业的法律问题咨询。
四
申请方式
1.企业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检通”提交接诉申请;
2.请企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清晰准确地反映问题;
3.请遵守接访秩序和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
4.请申请企业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5.接诉安排如有变动,将及时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咨询电话:0871-12309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护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