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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守心 为你而来 之《九部的检察官和检察团队》(七)果洛篇

发布时间:2024-08-22 17:39:10 作者:admin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果洛州检察院“玛罗港湾”工作站

  

  “玛罗港湾”工作站,蕴含果洛检察全心呵护祖国花朵之意,工作站以爱心圈起一个大朋友和小朋友作为品牌LOGO,象征着检察官们用心守护祖国的未来,也寓意着孩子们在全社会保护下幸福快乐成长。团队配备2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2023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撰写《果洛州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现状和预防对策》调研报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通融发力。全面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率先在全省开通强制报告微信及抖音平台7个,2021年至今,全州在强制报告平台收到线索184条,立案9件,判决6件。与妇联、团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签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办法》,建立“玛罗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向涉案家庭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自编、自演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微电影、制作“拉姆检察官普法小课堂”系列普法动画,组织模拟法庭、举行法治进校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更多未成年人受到更优质的法治教育。

  

  

  甘德县检察院未检团队

  

  甘德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被全州妇联表彰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名未检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2023年,甘德县检察院相继挂牌成立多个“玛罗港湾”工作站,同时,为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职能,与甘德县团委成功挂牌“维护青少年权益岗”,2024年挂牌成立“玛罗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协同妇联、团委、关工委、教育等部门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办法》,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岗、妇女维权岗,优先受理涉妇女儿童案件,会同公安机关推行“一站式”询问,检察官同步介入,避免反复询问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次生伤害”,全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方面工作融为一体,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用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玛沁县检察院“丹丹”未检工作室

  

  玛沁县检察院“丹丹”未检工作室配备4名检察官、2名书记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荣获果洛州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牵头与教育、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办法》,揭牌成立“玛沁县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和帮教服务。深入学校、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入户帮教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进村(社区)20余次,参与群众、师生70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7000余份。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深挖未检公益诉讼线索,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情况,依法制发未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并得到采纳落实。联合县公安局、民政局、文旅局开展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达日县检察院未检团队

  

  达日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配备3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立足检察职能,多维度保护未成年人。一方面,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用情司法、用心挽救,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加强与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多方位的帮助,通过民政局为未成年人申请救助金,联合教育局为未成年人实现异地求学。通过社会调查、走访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和监护情况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联合医院、妇联、学校建立“玛罗港湾”工作站,加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久治县检察院未检团队

  

  久治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配备 1名检察官、1名书记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衔接配合,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与团委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机制》,旨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县人民医院、智青松多镇卫生院、团县委、县民族寄宿制中学、县民族小学等挂牌成立“玛罗港湾”工作站,强化“检医、检校、检团”合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校园安全及校园欺凌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及校园欺凌监督活动,宣传校园安全防范知识,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监督活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班玛县检察院未检团队

  

  班玛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配备1名检察官(藏汉双语)、2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荣获全县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1名检察官助理获得果洛州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与公安、团委、学校、医疗部门建立16家“玛罗港湾”工作站,以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手段,依法有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根据各部门职能对困境未成年人被害人协调精准施救。根据具体案件中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有针对性地开展亲职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由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2名检察辅助人员担任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学生法治素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大发生。持续向学校老师、医院医生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引导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后及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报告,并在学校设立检察官意见箱收集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线索,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玛多县检察院"玛罗港湾"未检工作室

  

  玛多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以"玛罗港湾"为名,“玛罗”藏语意为妈妈的心肝宝贝,每一名未成年人都是父母眼中的宝贝、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工作室配备1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全力打造"一站式"办案中心,与团委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机制,探索构建符合玛多地区的社会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立体化帮教体系。加强与教育、卫健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制度。对酒店未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情况,通过召开听证会要求公安机关对涉案酒店行政处罚并专项整治县域内酒店行业,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联合妇联、公安、团委等相关单位深入辖区内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辨别是非的判断能力、预防犯罪的自控能力,向未成年人传播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20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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