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正确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至今年9月,中央部署由最高检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检察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82项已出台改革意见或结项。
“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曹建明说,2014年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兵团检察机关分3批开展试点。最高检机关10月起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推行员额制改革,择优遴选检察官承担办案任务,严格掌握入额标准和条件,真正让愿办案、能办案的检察官入额,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全国检察机关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78%。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过去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推动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提高职业尊荣感。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综合机构与业务机构同步改革,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稳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积极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曹建明说,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诉870人。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高度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有关机关及其办案人员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监督纠正6542件。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12个试点检察院共对5.6万余件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至今年9月,276个试点检察院共对6.36万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总数的34.7%。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对从办案或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依法启动纠错、监督程序,与有关部门共同纠错。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曹建明说,最高检以党中央顶层设计为引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为前提,以部分检察机关试点先行为基础,以立法保障为支撑,以全面推进为新起点,稳步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深入发展,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典型样本。两年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今年7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35件。
“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自身司法活动监督更加有力。”曹建明说,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2016年7月以来,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1492名,监督案件5148件。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编制并修订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全程、同步、动态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833人。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保障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曹建明说,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已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远程视频接访,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发言人,检察开放日活动“六个全覆盖”,建立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
“把深化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智慧检务建设迈上新台阶。”曹建明说,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今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的“六大平台”。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实现各类案件一个平台、一个标准、一个程序管理监督。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曹建明指出,深化司法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必须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
曹建明坦言,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还存在不足,如思想政治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改革尚未全面落地落实,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等等。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谈到下一步打算时,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一是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把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落到基层。三是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四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加强政策解读和改革宣传,凝聚各方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共识。五是深化研究论证,为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曹建明最后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