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的意见》
曹建明强调
带头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机关干部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机关环境
正义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 王治国)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曹建明强调,最高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带头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机关干部,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到严格标准不降格、严肃执纪不护短,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机关环境,为全国检察机关作出表率。
会议认为,进一步从严管理机关干部,是贯彻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机关干部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是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最高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队伍素质作风如何,关系到最高检的领导权威和领导力,关系到检察工作全局。最高检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管理机关干部的重要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为更好地领导全国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严格教育,强化最高检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要从严抓好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促使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检察纪律,养成优良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要从严抓好入职教育,坚持任职谈话和院领导与新提任干部集体谈心制度,落实检察官任职晋升宣誓制度,教育机关干部始终以高度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忠诚履职、秉公用权、清廉执法。要从严抓好平时教育,在干部调整、出差、节假日以及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提前打招呼、提要求,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要从严抓好个别教育,做到班子不协调必谈,年度考核较差必谈,反映问题较多必谈,接到重要信访必谈。对干部思想、道德、廉政、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强化对最高检机关干部的组织管控。要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到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完善干部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增强制度执行力。要严肃干部管理纪律,严格执行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禁酒令、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等一系列纪律规定,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处理并通报。要强化干部管理责任,各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严格监督,强化对最高检机关干部的行为制约。要强化全方位监督,切实加强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舆论监督,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要实行全覆盖监督,加强工作期间的监督,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使干部适应在严格监督下工作的新常态。要突出重点部门监督,强化对执行纪律规定的检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严格把关,突出抓好行为作风形象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要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通报制度,加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明察暗访、抽查、巡视、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全面监督。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问责,强化对最高检机关干部的责任追究。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失职干部,要依法严肃问责。对被问责干部在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期内的工作安排及期满拟重新任用的,严格把关。对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疏于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或者分管人员连续或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会议要求,最高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从严管理机关干部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牢固树立抓干部管理是本职,不抓干部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干部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和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工作协调和督查通报,将从严管理干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单位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从严管理干部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对加强最高检机关干部管理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建议。为积极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近日最高检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意见》。《意见》从强化认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加强领导等6个方面,对从严管理机关干部,建设过硬机关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