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2日至4月3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罗源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7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罗源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对标对表、细化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县委书记张新怿坚持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既统筹总体工作,又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量,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2023年7月14日反馈会后,县委书记张新怿立即主持召开县委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反馈会会议精神,深入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四组的指导精神,将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党内通报,对省委巡视四组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深刻反思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位启动展开。
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建强组织保障。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省委巡视四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研究下一步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张新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践行“四个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专题会议等,认真研究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并聚焦党的建设、招商引资、粮食安全、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多次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紧盯整改实效,带头攻坚破题。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联系乡镇的整改工作定期牵头梳理汇总,督促整改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巡视整改工作。2023年8月21日,召开省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剖析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增强整改实效。对照巡视反馈意见,2023年7月14日、7月26日县委正式印发《省委巡视四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任务分解》《省委巡视四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担起整改责任,针对344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做到措施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持台账管理,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督促指导组,对各单位、各乡镇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实地督导,既看进度、看责任,又督成效、督作风,共开展全覆盖督导5轮。县委组织部结合一线考核干部、“党建体检”等,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整改落实的监督督促。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从推动党建、发展、生态、民生、稳定等重点工作的角度,抓实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始终做到一体推进、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今年1-8月,8项主要经济指标5项排名全市前3,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项目正式签约,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坚持问题整改与长效建制相结合,对巡视反馈的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机制56项,从源头上堵塞问题滋生漏洞,推动常态长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 针对学习宣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充实宣讲队伍。制定印发《中共罗源县委宣传部关于调整充实业余讲师团成员工作的通知》,完成11个乡镇业余讲师团成员调整充实工作,共充实调整人员153人。截至目前,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开展宣讲733场。
(2)制定宣讲方案。将学习宣讲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研究制定《罗源县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3)加强队伍培训。于9月8日开展理论宣讲培训班,参训人数35人。
(4)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推出“‘强国有我’青年说”系列宣讲短视频,鼓浓舆论氛围。
(5)培育特色品牌。深入挖掘“榕树下”“板凳会”等特色的理论宣讲品牌,推进汉畲双语理论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讲实效。
2. 针对县级领导带头宣讲二十大精神不够的问题。
(6)突出发挥带头效应。发挥县级领导干部带动作用,制定印发《罗源县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谈体会、作报告,带头上党课、带头作宣讲。除因工作调整退出或调离岗位的县领导外,相关13名县领导均已到挂点乡镇开展宣讲。深化基层理论宣传“千军万马”工程,在全县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针对性组织学习宣讲活动。
(7)跟踪督促理论宣讲。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通报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常态化做好跟踪工作,促进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深入人心。
3. 针对镇村一级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8)全面加强载体管理。抓紧抓实宣传阵地问题整改工作,凤山镇、白塔乡均已第一时间撤换最新宣传内容。成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小组,于9月7日赴凤山镇、白塔乡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白塔乡政府、白塔村、九溪村,凤山镇政府、管柄村、陈厝村,松山镇政府、五里社区、渡头村等9个村镇各类宣传栏。制定印发《中共罗源县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工作的通知》《中共罗源县委宣传部关于成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小组的通知》等三份文件,要求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推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同时,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4个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小组分别于8月25日、9月7日和9月8日赴11个乡镇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抽查工作,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抓整改,确保村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9)督促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乡镇严格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工作,每周报送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自查整改工作情况。
(10)规范管理宣传载体。各乡镇自查宣传栏、LED显示屏,户外宣传牌、公益广告等各类宣传载体,并进行整改。成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各副部长带队分赴各乡镇查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整改情况,继续加强指导督查。
4. 针对贯彻落实有落差的问题。
(11)学习贯彻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15次来罗视察指导的指示要求,将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理论指导和发展遵循。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来罗调研时提出的“把罗源建设成为闽江口及闽东南的一颗明珠”的指示要求,对标百强县指标体系,紧扣强县和富民两大目标,以“双龙抱珠”壮大绿色冶金和新能源两大支柱产业,以“多彩罗源”助推乡村振兴和树立城市品牌,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已安排1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精神。制定《罗源县“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2023年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研究《罗源县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参与《福州市丝路海港城(罗源湾港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明确罗源湾港城发展定位。研究审议《罗源县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助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12)做大做强两大产业。加强对宝钢德盛、罗源闽光等链主企业的培育,开展企业走访,鼓励企业技改升级,加快宝钢德盛原有炼钢连铸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闽光公司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建设,推动宝钢德盛精品不锈钢绿色产业基地项目-钢铁产能置换等项目竣工。2023年1-9月,4家钢铁企业总产量764.49万吨,总产值400.03亿元。深化钢铁产业链强链补链,成立县不锈钢产业产业链发展工作专班,“6·18”成功签约罗源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发挥地缘、土地优势,发展新能源产业,福建友信恒润胶粘模组绝缘置、绝缘片、密封圈项目开工,研究宁普时代换电重卡项目落地事宜,不断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
(13)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持续推进福州台商投资区标准化园区建设、罗源湾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道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台商区外联通道、污水处理站等工程建设,提速开发区站前北路、岐鹤东路、松岐北路等道路工程进展,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承载力。目前,已建成台商区滨江路、支路三延伸段、江北中路、B区滞洪区工程以及开发区BOPP项目排洪渠。加快推动牛坑湾填海、白塔至西兰段(西兰隧道)公路、台商区外联通道、罗源湾公共输送廊道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碧里作业区1、2、7-10#泊位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罗源湾港区(北岸)码头规划研究,进一步优化港区布局,推动罗源湾开放开发。
(14)深耕畲族文化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纳入各单位各类宣传主题中,扩大宣传教育范畴,累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42场、非遗展示活动28场。推动八井畲医药传承示范基地入选福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名录。成功举办“罗源县2023年“三月三”暨第十五届“畲族·风”民俗文化旅游节”,获人民日报、新华网、中新网、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在庭洋坂村举办的端午节庆活动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同时获福建日报、福州日报报道。8月8日在福州民族中学举行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同根同源中华情”海峡两岸好文章青少年文学采风活动启动仪式。
5. 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部分未完成,群众获得感打折扣的问题。
(15)广泛征集民意。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项目为落脚点,草拟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通知,并于9月1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罗源县融媒体中心、罗源县电视台等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征集完成后分解至各部门提出项目计划安排,确保将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期盼和需求的纳入我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中。9月25日印发向各乡镇、园区、县直单位征集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知文件,已完成第一轮项目征集,并形成项目清单库,共征集项目14个,其中民生项目12个。
(16)强化督查问效。按照“6月动工建设、10月底基本完工、11月收尾”要求,县政府督查室采取每月通报、现场查看、约谈问效等方式持续跟踪督查。今年已发布6期县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督查通报,并现场查看中心农贸市场、罗源县总医院建设(一期)等项目进展情况。同时,8月15日,县政府督查室召开约谈会,对进度相对滞后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7)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县领导挂钩项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部署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储备、建设和竣工投用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项目推进工作相关会议12场。加强考核评估,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节点和年度目标。相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每年12月底前,对本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8)加强监督检查。由白塔乡纪委牵头,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全乡各类专项补助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
(19)抓好常态监管。结合《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常态化指导乡村两级在项目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20)强化问责力度。8月9日,由白塔乡党委对百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在建同志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并于8月21日召开全乡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
6. 针对科学决策能力不足的问题。
(21)抓好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到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底。今年以来,已召开9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通过学习,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22)大兴调查研究。县处级领导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制定方案以来,县处级领导针对相关领域或分管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县委主要领导把关选题,形成调研报告27份。
(23)强化成果运用。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深入调查研究电商直播、人才建设、海洋经济、国有土地、特色农业等多个方面内容,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27条,分解任务给各职能部门,形成责任清单,由县委名义印发。
(24)提高决策科学性。加强理论学习,培养战略眼光,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7次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7. 针对县委县政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5)提高站位,即知即改。制定《罗源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对标巡视整改要求,坚持立整立改、建章立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2023年8月至今,共召开中共罗源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6次,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次。
(26)厘清职责,紧抓整改。严格落实《中共罗源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罗源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罗源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分类别、依程序规范县政府党组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召开流程方案,理顺县政府党组会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关系。
(27)建章立制,务求实效。《中共罗源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已经县政府党组2023年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印发实施。
8. 针对PPP项目决策盲目的问题。
(28)抓好优化调减。截至目前,取消实施南溪、起步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改造、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中未实施的7个子项目,减少政府支出责任12.27亿元;对未启动建设的罗源县“一区三镇”松山组团发展PPP项目,取消整个项目实施,减少政府支出责任8.81亿元,共计减少政府支出责任21.08亿元。
(29)加强项目管理。经县十七届政府2021年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鉴江铁香炉工程项目从水资源综合利用及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中核减。已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不再实施新项目。
(30)严格审核项目。严格执行合同,加强政府财政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维护政府方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础建设账务处理有关规定,项目公司违反与政府合作协议中有关违约期间不认可贷款利息的问题不影响利息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方式。利息将按双方约定之方式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决算确认的结果为准。经2022年2月18日“攻坚2022”专项行动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因中标方或项目公司违规融资产生的项目财务成本由该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列入政府支出部分。对于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尚未进入运营期,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罗源县城区环境综合改造提升PPP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不予支付相关款项。同时,调整充实PPP项目运营考核小组,加强对PPP项目运营情况考核,提升运营效率。
9. 针对2018年昌西水库融资资金被挪用,目前尚有部分资金未归还的问题。
(31)落实资金追讨。通过约谈、发律师函、协商等行政手段,已追回资金8000万元,尚未返还项目建设资金4931.2万元及相应利息。7月20日,召开福建省昌西水库项目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会,要求归还剩余建设资金及相应利息。8月24日,召开昌西水库云水公司财务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并发函麦博律师事务所,要求派驻专员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跟进办理强制执行程序,加快剩余建设资金强制执行工作;司法手段方面,福州仲裁委员会已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裁决书,由县水利局委托麦博律师事务所向云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31日,收到云南省昆明中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1执2472号),裁定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麦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已前往云南跟进办理追讨资金事宜,目前处于不动产查控阶段。
(32)加强资金监管。派驻2名政府出资人代表担任云水罗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副经理兼监事会主席职务加强资金监管,并增加项目公司各银行复核盾管理等监管程序。加强云水罗源公司财务及运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罗源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许经营协议之水资源包》要求,规范项目公司财务管理流程,除中央资金按原有工程使用进度拨付流程审批外,其他资金已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控制审签。项目实施机构会同县财政、审计、金融办等部门派员每年主动介入对云水环境保护(罗源)有限公司开展资金监管、财务监管和审计等工作。
(33)追究有关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提醒谈话2人。
10. 针对动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项目拆除复耕,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
(34)抓整改修复。已完成站前广场(停车场)起垄复耕工作,并在此过程中通过将香樟、朴树、小叶榕等乔木移至站前路绿化带,将秋枫移至站前路人行道作为行道树补植,对景观灯进行回收利用等科学合理规划,重新利用价值达80万元。
(35)抓规范提升。充实调整住建系统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审核组,进一步加强对县住建领域内所有工程项目审批、招标、监管等环节把控,并加强住建部门与资规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确保科学合理做好重大项目研判。8月准备实施城南东巷、城南西巷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之前,住建部门与资规部门就用地情况进行沟通衔接,资规部门函复后住建部门方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36)追究有关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1人。
(37)加强长效监管。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乱占耕地问题,制定印发《罗源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预警约谈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强化巡查、发现、打击、查处、追责闭环管理。针对近期巡查发现的霍口水库项目建设占用耕地问题,由县资规局第一时间督促属地及项目业主复耕到位,并下发预警函至属地乡镇,防止耕地再次被破坏。
11. 针对总揽全局能力不强的问题。
(38)制定《中共罗源县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列入2023年罗源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实地检查。今年已召开6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有关工作,大抓基层、抓实党建,更好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每年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坚决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县委的政治领导。
(39)明确发展定位,深刻认识罗源的产业、土地、人口、码头、配套齐聚罗源湾,罗源的优势在罗源湾,提出“启航新时代、做强北大门、打响四大国家级品牌、建功丝路海港城”的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请中国中咨总公司等智库提前谋划牛坑湾片区产业规划,请兴业证券产业研究院来罗调研,完成《罗源发展建议》《罗源钢铁产业发展建议》等报告,谋划打造丝路海港城罗源海港产城融合典范。以奋进百强县为抓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紧扣强县和富民两大目标,以“双龙抱珠”壮大绿色冶金和新能源两大支柱产业,与中国冶金工业规划院、中钢经济研究咨询公司研究分析钢铁产业链,以“多彩罗源”助推乡村振兴和树立城市品牌,请北京农道乡建文化集团探索乡村振兴整县运营模式。召开“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攻坚行动推进会,研究推进经济指标、招商引资、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事项。今年5月,新华社权威发布中国县域高质量发展报告,罗源跻身“2023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县”,目前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奋力创建。2023年1-8月,8项主要经济指标5项排名全市前三。上半年全市“亮晒比学”活动考评排名第5,项目攻坚增效年行动排名全市第2。4月、5月、6月“经济领跑”综合得分均为全市第1。
12. 针对推进解决城乡发展、民生补短板等问题乏力的问题。
(40)积极推进三产招商。今年以来,邀请潘惊石、林飞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回归故乡,打造中国罗源滨海玉石文化城,目前完成玉石城一期项目前期人才引进、基建项目建设、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已入驻商铺159间;积极引进天洲项目,目前省投集团正会同清华大学组织开展项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工作;成功引进欧冶炼金金属贸易项目。
(41)加大乡镇招商力度。截至目前,凤山镇、飞竹镇、霍口乡、西兰乡、中房镇、碧里乡等6个乡镇,新引进福建华洋置业、铭东(福建)物流供应链仓储物流平台、鑫卓威生物医药研发、钢筋混凝土管和预制装配式检查井等水泥预制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福州新虹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向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罗源县锭上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聚榕新建材、康之佳兴环保设备、孚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按摩椅生产制造基地、昊辰新能源汽车整车回收配套预处理等22个招商项目。
(42)增强乡镇财力保障。8月10日,印发《罗源县乡镇新引进企业税收分成办法》,将乡镇新引进建筑业和商贸业企业地方税收留成全部归属引进乡镇享有,推动财力下沉,增加乡镇自由支配财力,让乡镇能够集中更多财力支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建设。充分结合自身财力、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统筹安排,全力支持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1-10月,全县民生相关领域支出23.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9亿元。争取债券等资金12.19亿元,用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和重点领域34个项目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积极培植新财源、盘活资产资源、争取上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经济发展、深化绩效管理等10个方面入手,以更好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民生短板建设。
13. 针对村集体经济脆弱的问题。
(43)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县第三季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已完成第三季度全县189个村集体经济情况梳理工作。截至第三季度,我县189个行政村完成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目标的有145个。同时,继续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夯实工作责任。
(44)强化帮扶指导。制定“新增项目资金补助、闲置资源利用、土地流转”等扶持政策,出台《罗源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全县189个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结合各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现状基础等情况,完成全县189个村“一村一策”台账梳理工作,找准增强“造血”功能的发展路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45)坚持整体提升。制定出台《罗源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充分运用“中心村党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载体,推动全县189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发展。将“罗源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165.68万元交由县建发集团进行资本运作,年化收益率5%,完成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度任务。下拨洪洋乡禄洋村等第1-4批5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每个村项目扶持资金60万元,用于推动项目实施,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完成2023年度罗源县10个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项目梳理,并由县委组织部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2023年10个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项目实施。
14. 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的问题。
(46)注重知行合一,加强学习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罗源县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进罗源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罗源县加快建设海洋科创平台工作方案》。召开县委专题会议研究罗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47)聚焦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召开全县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会,切实提高我县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审议《福建生态环保派驻监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进交办问题整改。开展扬尘“点题整治”现场督查工作,对相关企业开展检查,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减少扬尘污染。研究环松山湖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方案,争取早动工、早建设。加快EOD项目具体统筹谋划,优化方案。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每月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打响保卫碧水蓝天、重点问题攻坚、生态环境考核“三大战役”。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围绕水、大气、海洋等三大领域部署工作,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48)深化开放发展,加快罗源湾开放开发。推动天洲项目进展,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提速牛坑湾围填海、罗源湾外联通道等重点项目进展。研究罗源湾港区(北岸)码头规划,进一步优化港区布局,提高岸线使用效益。委托编制《罗源湾北岸产港城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叙佑钢管、欧特阀门等绿色冶金精深加工项目竣工。加速罗源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及配套项目落地建设。以绿色冶金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为抓手,推动落地稀贵金属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绿色冶金精深加工项目;以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为目标,成功引入昊辰新能源汽车整车回收配套预处理等新能源配套项目。
15. 针对生态环境治理不力的问题。
(49)压实政治责任。对照《罗源县落实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指标任务,按时调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针对滞后任务,及时研究推进问题整改。印发《罗源县生态环境“三大战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依托“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一线督战机制”“一事一提醒机制”等4项机制,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率。坚持按月通报罗源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工作进展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8月14日,召开罗源县生态环境“三大战役”指挥部工作例会,研究推动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福州市存在问题涉及罗源整改工作。9月23日,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深入剖析我县生态环境存在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下发责任清单,参会领导签订承诺书,全面压实政治责任。
(50)加快问题整改。按照《罗源县贯彻落实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省督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共完成整改问题7个,序时推进整改问题10个。
(51)引导全民参与。修订完善《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制度》《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舆情管理及应急处置制度》。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今年以来已发布环境质量信息16条、空气质量信息273条。通过12345平台、信件等方式受理污染投诉件36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52)追究有关责任。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1人。
16. 针对产业链布局不合理,钢铁作为主导企业,中下游企业少,产值占比低的问题。
(53)高点站位强化引领。7月5日,成立罗源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项目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项目对接、审批等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8月21日,印发《关于建立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的工作方案》,由32位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58家民营企业,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9月18日,印发《罗源县“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开展“五个专项行动”、明确“十九条扶持措施”,实现促问题解决、促政策兑现、促降本增效、促项目投产、促补链强链的目标,扎实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现有以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的钢铁产业链,上下游工业企业19家,在建项目20个。
(54)找准定位差异竞争。启动编制《罗源湾先进不锈钢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规划》工作。委托时代洲际(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编制规划招投标工作,于9月1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县域产业规划、企业上市发展、产业基金合作、政府平台融资等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积极对接福建中咨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罗源湾北岸产港城发展专项规划》,形成不锈钢产业链图谱和不锈钢下游应用生产产业链招商指引,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围绕绿色冶金产业,持续推进强链补链延链,成功引进宝太冷轧、兴拓重工、叙佑钢管等项目,并针对不锈钢下游产业发展不足问题,对接招引世界500强企业青山集团落地罗源。9月19日,由县领导带队赴温州参加青山集团福州罗源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产业园招商推介会,对接浙江东上不锈钢有限公司等14家不锈钢精深加工企业、瑞安市汽摩配行业协会等8家协会,引进无锡、佛山、温州等地的不锈钢精深加工企业,推动罗源县钢铁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通道。
(55)靶向出击招优引强。跟踪服务20个冶金产业链项目建设,推动福建罗源润华钢结构有限公司绿色钢结构加工项目等5个项目投产;13个在建项目均按序时进度推进,其中福建恒允升装配式建筑项目等3个项目预计今年投产。全力推动罗源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多次对接青山集团洽谈项目细节。
(56)扶引龙头裂变发展。鼓励钢铁企业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促进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罗源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该项目于4月26日正式开工,正在桩基施工;推动闽光年产13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正式开工。加速宝钢德盛供应服务商落地罗源。6月7日,福州罗源康喜乐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罗注册。
17. 针对破解发展瓶颈乏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的问题。
(57)加快扩区工程建设。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工程项目已进场施工,北侧防洪堤800米先行段目前已完成二级平台修坡350米、抛石压脚65米,滞洪区驳岸已完成水泥搅拌桩7747根;项目滞洪区部分整改已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滞洪区开挖27万方(共需开挖42万方),正在按照原国家海洋局批复范围进行整改中。
(58)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松山垦区内6宗已批未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中,其中金港工业区内3宗均于2021年完成填海,并已投入使用;迹头至金港段3宗已批未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已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处置有关事宜的函》精神,完成生态评估、继续填海协议签订(与市政府签订)等备案工作。
(59)抓好“未批已填”项目。松山垦区内2宗“未批已填”项目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分别用于罗源县滨海新城防洪堤、滨海新城大道工程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未批已填”类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和相关备案材料经二次审核补充完善后,于8月2日再次提交至自然资源部海岛中心,等待进一步审核。待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方案严格执行。
18. 针对国有经济组织党的领导缺失的问题。
(60)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学习,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于8月7日召开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国企党建责任意识。
(61)健全领导体制。开展国有企业情况摸排,对县属国有企业情况再排查再梳理,形成《罗源县直机关直属国有企业情况表》。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台账。在国有企业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形成《罗源县直机关直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台账》,做到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员人数、党员队伍情况等信息完整、底子清。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由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负责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的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分级规范管理,结合罗源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县直机关所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强化责任传导,从严落实县属国企主管部门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细化考核督导,坚持把国企党建列入部门年度党建考核重要内容,8月22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建考核内容进行细化调整,加大国企党建考核分值,强化日常督查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地落实。
(62)继续完善制度。参照省直机关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做法,结合罗源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县直机关所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并召开县直机关工委专题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建立县属国有企业党建联系片制度,进行常态化督促指导,促进国企党建与企业改革发展协同推进。9月5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对11个县直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精神和当前国企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19. 针对县委2020年以来未专题研究国企党建工作的问题。
(63)提高政治站位。县委2023年第21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现阶段国企党建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县直机关所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党建指导工作。
(64)组织开展约谈。已由县直机关工委对县工信局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及县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选派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宝强任川源电力公司党支部第一书记,川源电力公司于8月1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增补支部委员2名。
(65)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党建工作,7月26日、8月10日由县直机关工委及县工信局对县川源电力公司进行党建检查。严格规范财经制度,川源电力公司已制定财经制度,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同时,利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罗源县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遵守各项考勤规章制度,每月公示考勤情况。
(66)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县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共梳理县属国有企业27家。制定《关于开展县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方案》,对县建发公司、物资公司等4家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出台《关于加强县直机关所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若干措施》,指导各县属国有企业做好企业党建工作。
(67)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于6月14日对县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林雄采取留置措施,7月31日给予林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同时,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人民币。
20. 针对组织推进不力的问题。
(68)深化“五晒五比”。2023年在全县内开展乡村振兴“五晒五比”创示范争星级活动,重点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强化互学互鉴,积极营造“晾晒评、比学追”的浓厚氛围。2月15日,印发《罗源县2023年乡村振兴“五晒无比”活动方案》,并于3月23日、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一、二季度“五晒五比”拉练现场会。8月10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第二季度“五晒五比”考评结果。
(69)规范项目管理。制定印发《罗源县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建设指引》,严格执行“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申报程序,重点核实用林、用地情况,优先将资金投向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类项目,使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建立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项目建成后取得实效。
(70)抓好督导检查。4月19-20日和7月4-5日,按照《罗源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方案》要求,结合乡村振兴“五晒五比”现场考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部分村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察看试点项目进展、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截至目前,共通报5期,并责成乡镇进行整改落实。
21. 针对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省级专项审计指出问题未见明显改进的问题。
(71)加快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入库。14个已批复的村庄规划中,已完成5个村庄规划编制的入库,3个村庄规划编制已形成入库数据,预计9月底可完成入库工作,剩余6个未入库的村庄,目前正抓紧完成入库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入库工作。
(72)全力推进西洋村村庄规划修编工作。目前西洋村规划编制成果已重新入库。
(73)推动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由资规部门牵头督促各乡镇加快推进编制进度,确保应编尽编全覆盖。目前,103个村庄正在规划中,25个村完成规划成果,其余村正有序推进中。
22. 针对产业支撑单一的问题。
(74)发展特色农业。立足资源特色,进一步发展壮大食用菌、七境茶、下廪羊、鲍鱼、咸鸭蛋等特色产业,2023年国家珍稀食用菌产业集群项目省厅已下达补助资金700万元,申报食用菌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秀珍菇养菌设施提升项目等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586万元。推进深水网箱项目建设,已新建深水抗风浪网箱200口。
(75)加大“一村一品”培育力度。发展培育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14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20个。
(76)加强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引导。推荐福双红酒业、美味食品等企业入驻抖音“福建特色馆”,推荐潮歌咸鸭蛋、海林食品参加沃尔玛山姆会员店专场采购会。帮助源心竹业申报竹产品推广目录,推荐美佳食品、潮歌咸鸭蛋入驻“福味飘香”体验中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海林食品参加福建外贸云展会,下达补助资金4900元。
(77)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牛坑湾、天洲等重点项目建设,牛坑湾填海工程除环评审批外,开工前置相关手续报批工作基本完成;天洲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推动中国罗源滨海玉石文化城建设,实施“海洋世界馆+玉石城游览”旅游优惠套餐,实现旅游经济互利互惠。
(78)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积极招引不锈钢产业链,青山不锈钢精深加工生态产业园项目已正式签约,落地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盘活洪洋乡闲置厂房,引进南一立重水利阀门机械设备加工项目;盘活西兰乡闲置厂房,引进康之佳兴年产500套废水、废气环保处理设备项目和固城新型生态建材生产项目等。
23. 针对2020-2022年省下达试点示范资金多用于文旅项目且同质化明显的问题。
(79)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对新申报项目严格执行“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申报程序,建立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高质量储备一批乡村振兴项目,并严格控制文旅类项目数量。项目库已包含试点项目67个。
(80)坚持差异化发展。根据我县乡村资源现状,立足地域特色,不断补齐乡村游基础设施短板。针对原有文旅项目进行深度融合,如白塔乡凤坂村打造铁牛潭文旅产业设施建设项目,串联凤坂百丈红军旅游精品线路;松山镇北山村打造红树林岸线生态修复及环境整治工程,为北山居民宿引流。
(81)科学分配资金。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省级实绩突出村和市级星级村项目策划生成时,经有关部门评审、筛选,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共生成试点示范项目31个,其中联农带农产业项目23个,产业类占比达75%。
24. 针对省级试点示范村示范效应不明显的问题。
(82)逐步提高产业类项目占比。对17个省级试点村2023年新生成项目严格把关,共生成项目20个,其中产业项目15个,占比高达75%,超省市55%占比要求。
(83)提升优势产业项目示范效应。引导省级试点村在谋划2023年试点项目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项目,白塔乡南洋村融合自身少数民族文化打造畲医畲药康养产业与民宿体验融合项目;中房镇叠石村依托勝仙岩独特风光打造景区提升建设项目;西兰乡洋坪村结合历史文化底蕴与国家级传统村落优势打造国学文化、科举考试研学点体验配套项目;鉴江镇井水村结合海边风情开展赶海体验项目等,发展差异化文旅项目。
(84)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照福州市制定的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以及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十个严禁”有关要求,抓好项目谋划生成。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省级实绩突出村和市级星级村项目策划生成时,经评审、筛选,最终产业类项目占比达75%。
(85)探索资金保障渠道。以专项债券资金为抓手,用于促进产业融合、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项目。8月中旬,罗源县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权包,已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定,形成项目清单计划实施中。
25. 针对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86)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于2023年3月与各乡镇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3月8日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至乡镇、村,落实到户,并将完成情况列入乡镇粮食安全责任制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
(87)严格落实惠农政策。于2023年6月制定出台《2023年度罗源县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十条措施》政策。完成水稻种植保险全覆盖投保,投保率98%以上,列全市第一位。
(88)组织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共有65个单位认领抛荒耕地138亩。
(89)加强督导检查。成立5个县级督导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开展拉练督导检查,已出2期通报。授予县北山湾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5个种粮主体“罗源县种粮先进大户”的称号,每户予以1万元奖励。
26. 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管控不严的问题。
(90)分类施策。对系统内2020年~2022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
(91)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再次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摸排,形成新一轮数据图件,进一步夯实我县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成果。
(92)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采取县属国有企业为业主,通过建设农地综合提升项目统一开展补充耕地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
27. 针对政府债务风险高,县委县政府化解乏力的问题。
(93)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削减存量债务。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1-9月,安排预算资金削减存量债务本金6.98亿元。
(94)规范举债融资行为,遏制新增隐债。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只减不增。
(95)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自身财力。继续将财政增收工作作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重点,加快台商区、开发区等园区发展建设,积极承接周边新能源企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东恒新能源竣工投产。坚持产业主导,围绕钢铁产业链,加快引进好项目、大项目,进一步完善绿色冶金产业链,推动福蓉源新材料、宝太冷轧等项目竣工投产,培植壮大支柱财源。通过加强组织税收征收,有效盘活砂石等国有资源(资产),推动全县财政收入实现持续稳步增长,增强自身偿债能力,有效降低政府债务偿债支出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降低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1-8月,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比增3.38亿元,增长39.18%。
28. 针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问题。
(96)酒醉驾综合治理方面。下发《罗源县集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涉酒违法行为79起,开展拒绝酒醉驾宣传7场,张贴宣传海报71份,发放宣传单850余份。
(97)货车综合治理方面。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2023年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由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城建监察大队等部门开展流动治超工作,强化对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超载96起(其中“百吨王”1起),组织民警走访检查货运企业60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4处,对企业进行安全培训5场。持续推进全县重中型货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右侧盲区预警系统,目前共安装591辆,安装率为87%。
(98)农村“两违”综合治理方面。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治理的通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道路巡逻管控。深入走访摸排“两违”重点企业、重点道路,深入用工企业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推动重点企业在厂区进出口设置“企业交通劝导站”。今年以来,已推动设置“企业交通劝导站”7家,查处农村“两违”违法行为146起,排查上报重点企业7家、重点道路2条,排查农村红白喜事194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232份。
(99)隐患道路综合整治方面。下发《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帮扶的通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前,2处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均已完成整治,摸排并整治农村临水临崖隐患13处、通寺道路安全隐患6处、县级督办普通公路隐患突出点段1处。
29. 针对信访维稳力度弱的问题。
(100)强化积案攻坚。全力抓好初信初访、依法分类处理和网上信访等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受理初信初访信访事项332批,已全部转办职能单位,要求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及时处置到位,截至目前,已办结311批,余下24批正在办理。此次省巡发现的15件未办结信访事项均已办结到位。
(101)落实相关措施。县信访联席会议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对我县信访情况进行分析,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依规解决诉求。
(102)健全信访机制。制定《罗源县集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攻坚战行动方案》,将涉及我县的15件信访事项纳入攻坚方案,并建立责任清单,经8月9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要求职能单位做好信访人回访工作;8月21日,县信访联席会议制定《罗源县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实现“一升一降一减少”目标,持续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30. 针对意识形态管控不力的问题。
(103)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制定《罗源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已于8月10日印发实施。
(104)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建立县委宣传部与县委统战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会商工作机制,9月2日组织召开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会商联席会议,切实抓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31. 针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未登记等问题。
(105)推进未登记场所规范管理。7月22日至7月27日、7月31日至8月3日依托宗教三级网络分别开展两轮全覆盖摸底排查,根据18个场所实际情况,分为四种类型,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第一类:上报审批;第二类:参照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第三类:纳入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第四类:由属地乡镇与村居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不合规人员入住。8月底完成相关工作,9月15日至18日,县民宗局深入18个场所开展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工作,经查均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出台两个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要求,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压实乡镇党委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力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我县宗教安定稳定,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巩固社会和谐稳定。
(106)加强思想转化。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打击处置,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107)广泛开展教育宣传。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反邪教宣传。6月20日,结合平安“三率”宣传,在凤山镇闽星广场开展反邪教宣传;6月28日,结合平安“三率”宣传在松山镇滨海新城开展反邪教宣传。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32. 针对管党治党不够重视的问题。
(108)深化思想认识。通过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进一步增强广大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意识。7月25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著作选读》有关篇目,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专题研讨;8月9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开展学习研讨。
(109)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县委2023年《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县委书记、县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推动党委、党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110)压实政治责任。于8月25日制定新一轮县委巡察工作方案,8月28日修订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考核细则,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细则,优化考核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开展县级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共检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25个,梳理问题157项,提出问责建议8条。
33.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问题。
(111)规范制度执行。完善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制度,将从严治党议题作为专门议题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分析研判。分别于8月9日、8月1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对福州市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主要精神和审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文件,分析研判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12)细化工作责任。印发《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共制定八个方面30条重点任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责任制进行具体部署。
34. 针对“纪律部队”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113)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已通过2023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6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岗工作,并从其他单位调入3名干部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11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处于合理控编状态。
35. 针对“两个责任”缺位的问题。
(114)抓实“第一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3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省委对福州市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四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精神,结合罗源实际作出工作部署。县委书记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制定《罗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罗源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四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不折不扣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15)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带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县委常委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8月21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党建领域存在薄弱环节等纳入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项说明并进行深刻剖析。
36. 针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16)完善学习教育培训体系。邀请市委巡察办何启钧副主任于4月17日为2023年县委党校春季主体班(科级班、中青班)作专题讲座,于9月12日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专题讲座。同时,常态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县委党校教育培训课程,列入每年县委党校主体班、专题班培训内容。
(117)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于8月14日主持召开县委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作出部署,较规定时限提前13天。
(118)准确把握工作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中共罗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现场巡察于6月28日结束后,县委巡察组于7月5日提交巡察报告,县委巡察办于7月27日将巡察报告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征求意见,8月4日县委召开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37. 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119)逐级压实责任。下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主体责任的重点项目和主要措施,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项目化,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20)完善责任机制。印发《中共罗源县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全面从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