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广安市武胜县:“神秘”的占地补偿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5 03:02:06 作者:admin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清平镇原观桥村党支部书记唐某虚报冒领占地补偿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广安市武胜县清平镇召开的警示教育会上,该镇纪委通报道。

  

  武胜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对“三资”公示进行检查。(赵利 摄)

  此前,武胜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收到群众反映清平镇观桥村干部涉嫌侵占村民集体资金的问题,随即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走访、调取资料等方式,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

  “我家分过这个款项,但是没看到发放名单,不知道具体每家分的多少。”核查组通过询问得知,观桥村1社因修建污水处理厂获得3个社保安置名额,名额经村民竞价拍卖后获得资金30万元,经村民会议商议决定将该笔资金按户分摊到每户社员手中。

  “村干部当时把发放情况张贴出来,我看到有一个已经去世的人的名字也在发放名单上,当时还觉得很奇怪,但是很快村干部又把它撕了。”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核查组立即前往观桥村村委会向相关村干部求证并查阅占地补偿及资金发放资料。

  “这个钱确实属于1社集体,最终发给每户群众了。”

  “有些全家常年在外,我们就将钱款存入他们银行卡上的,领取表则由村干部代为签字,存款凭证都有资料。”村文书王某解释道。

  为什么有村民说已经去世的人的名字也在发放名单上?领取表上多名领款人签字笔迹雷同,相应款项是否发到群众手中?复印相关资料后,核查组继续向1社66户群众展开全覆盖入户走访。

  调查发现,该社李某会家本应领取补偿款8074元,已打款到李某会账户,耿某林是李某会丈夫,多年前已经去世,资金领取表却显示其领款8115元;耿某明家本应领取补偿款3723元,已打款到其母亲账户,但是资金领取表上又显示耿某明领款6885元,以上两户重复发放占地补偿款共计1.5万元。

  面对铁证,眼见事情瞒不住了,村党支部书记唐某、村主任张某、村文书王某三人最终承认,“当时公示时疏忽大意,拍照后忘了把公示撕下来。这两人确实未领钱,我们用他们的名义由他人代领签字的形式套取资金1.5万元进行私分,各自分得5000元。”

  最终,三名村干部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违反群众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停职检查处理,私分款项被予以追回。

  “村干部本是全村的主心骨,肩负着全村群众的希望,但个别干部却利用‘信息差’截取群众利益。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我们督促各乡镇党委严格落实党务村(居)务公开要求,对资金发放、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事项做到积极回应、广泛公示。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倒追机制,对数据公开不力、不实的严肃追责。”武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守好农村群众家底,武胜县把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通过起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以片区为单位统筹乡镇纪委进行自查整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机动巡察等方式,清理并推动坐收坐支、侵占挪用、台账不清、违规借用等150余个问题有效整改。

  此外,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全面清查,进一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机制制度,堵塞漏洞,切实保障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办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48件,立案34件。(作者:赵利 段方立)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8/23/56d08be6d2b94ad5ba22c6338b4490d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