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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5 03:34:35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人类社会每一次跃进,人类文明每一次升华,无不伴随着文化的历史性进步。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检察文化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法治信仰,是全面培养和提升检察队伍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业务能力的思想基础和智力支撑,是促进检察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新时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必须积极发挥忠诚、崇法、精业、乐群等优秀检察文化的特殊作用,推动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发展“忠诚”的检察文化,促进一切检察业务“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政治属性是检察文化的基本特点,检察机关要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党的赤胆忠诚注入检魂,让“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贯穿检察业务全过程。筑牢“忠诚”文化,就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干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用于指导具体的检察实践、检察办案。筑牢“忠诚”文化,就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营养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党史、新中国史、检察史等作为检察干警的必修课、常修课,纳入专题培训和日常学习,“从历史这本教科书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看清楚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筑牢“忠诚”文化,就要扎实加强党的建设。重庆是一座英雄之城,要用好红岩、周公馆等身边的红色资源,结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微党课宣讲等活动,增进干警对党的认识和热爱,努力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使“每个支部都是一面旗帜”“每名党员都是宣传队、都是战斗队”。

  发展“崇法”的检察文化,促进检察官树立客观公正立场。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培育“崇法”文化,就要加强仪式教育。规范组织宪法宣誓、检察官宣誓等活动,规范检察制服着装,让检察人员在仪式感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培养“崇法”文化,就要培养专家型检察官。立足检察一体的优势,做好顶层设计,培养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专家型检察官,让他们引领法治潮流,培优检察形象。培养“崇法”文化,就要提供丰富的检察文艺作品。近年来,《巡回检察组》《第二十条》等现象级影视剧,成功塑造了检察官守护公平、追求正义的良好形象,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对检察人员进行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与感染。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文联、作协、媒体等专业机构的协作,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专门人才的独特作用,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检察题材的文学、影视、音乐等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治、守护正义的浓厚氛围。

  发展“精业”的检察文化,促进检察人员在办案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既事关当事人的人生,又事关社会对检察机关的评价。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注重发展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精业”文化。培育“精业”文化,就要强化案例意识。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是映射检察业务水平的“镜子”,也是检验案件质量的“标尺”。要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办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最好体现,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是检察官职业成就的亮点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将“办理精品案件、培树典型案例、争做有影响力的检察官”作为工作方向,敏于发现、善于捕捉、勇于打造、勤于积累案例素材。同时,增强学案例、用案例的意识,养成办案时参照指导性案例的职业习惯,自觉以指导性案例为榜样和参照,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培育“精业”文化,就要树牢品牌意识。检察品牌是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认可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美誉度、影响力。因此,要加大法治产品供给,强化检察品牌培塑,深度挖掘检察工作特别是“四大检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培育具有检察辨识度的特色工作品牌,将其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培育“精业”文化,就要做优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定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预防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韧性,强化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展“乐群”的检察文化,促进提升检察团队凝聚力。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得很远。团结就是力量,是被实践证明的真理。培育“乐群”文化,就要丰富文化载体。建好、用好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党建活动室等检察文化场所,传递法治精神,传播检察文化,讲好检察故事,展示风采,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检察人员的归属感。培育“乐群”文化,就要建强文化团队。推进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既需要“领导主抓”,又需要“全员参与”,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培育“乐群”文化,就要广泛开展文化活动。文体活动是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子项目,是具体的载体和工作的抓手,既能缓解压力,又能寓教于乐,在提升团队活力和凝聚力上作用很大。因此,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工青妇团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晚会、职工联欢会、诗歌朗诵、读书分享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活跃机关文化氛围,增强队伍向心力,帮助基层和边远地区留住人才、稳住队伍。

  (作者分别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8/t20240821_663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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