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封印”解除 企业“血脉”打通
吉林榆树:民事执行监督
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
“公司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后,资金周转的困难得到缓解,公司发展也慢慢回归正轨。”近日,吉林省榆树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涉企民事监督案件进行回访,榆树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说。
今年1月28日,孙某来到榆树市检察院称,法院在作出立即解除对其公司账户的查封、冻结民事裁定后,却迟迟未予解除,导致公司在建项目已被迫停工数日,其他经营业务也都处于停顿状态。
榆树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2021年6月,该公司与朱某等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朱某等人负责某小区施工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后,该公司认为朱某等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故拒绝支付工程款。双方经多次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7月,朱某等人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而该公司却坚持认为朱某等人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其已支付的工程款都已超额,于是提起反诉,要求朱某等人退还多支付的工程款。法院受理后,于2023年9月作出民事裁定,对该公司名下300余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冻结了该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裁定作出后,该公司的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转都面临极大困难。无奈之下,该公司向法院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解除账户冻结,确保公司正常运作。法院在该公司提供名下足值房屋作为担保后,于2023年12月依法作出立即解除对其账户冻结的裁定。然而,一个多月过去后,账户却仍没有被解冻。
“我们就像被‘封印’了一样。”该公司负责人甚是苦恼,“因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项目回款本身就慢,公司账户被冻结后,各项经营业务都处于停顿状态,项目几近烂尾不说,甚至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提供其名下28套房屋作为担保财产,价值已满足该案保全金额,法院所作出的立即解除账户冻结的民事裁定符合法律规定。为切实保护企业发展、保障农民工权益,该院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具体执行活动等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今年2月26日,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执行民事裁定。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于2月28日回复称该公司被冻结账户已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