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召开表彰大会,授予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等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勇等257名同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在此次表彰中,我省有6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得殊荣。
据了解,我省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分别是大同市乡村振兴局、吕梁市乡村振兴局、晋中市乡村振兴局、晋城市扶贫开发中心、运城市乡村振兴局、繁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是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处长张海光,忻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指导科副科长郑定国,阳泉市扶贫开发中心综合工作站站长刘锐,长治市乡村振兴局计划财务科科长段业鑫,阳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侯爱荣,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素忠,石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员冯建平,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负责人党建明。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张玉宏说,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全省各级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勠力同心、苦干实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取得新业绩。(记者李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