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一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坚决扛起无障碍环境的公益保护责任,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与生活为切口,聚焦无障碍信息交流壁垒、服务环境建设等方面,助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全年共办理无障碍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1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件,助力群众共享“有爱无碍”美好生活。
推动破除无障碍信息交流壁垒 助推急救平台“一键呼救”功能上线
2024年1月,省检察院针对省120急救平台仅可通过拨打语音电话实现紧急呼救,给残疾人、老年人和危重病人等弱势群体进行紧急呼救带来不便和困难的问题,会同省残联和省卫生健康委,多次走访省120急救中心,针对急救平台逐步启用语音、大字、盲文、一键呼叫等无障碍功能等问题进行多次座谈、磋商,就多部门协调联动、协同履职,有效保障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社会服务的权利达成一致共识。省120急救中心专门组建项目研发小组,经过三个多月的系统研发、安装调试,在第34个全国助残日当天,实现了全省120急救平台“视频呼救”和“一键呼救”功能的上线运行。残疾人、老年人和危重病人等弱势群体,在急需救助的危急情况下启动“一键呼救”等功能后,即可实现便捷呼救和位置定位,为缩短施救时间安装了“快捷键”,消除了无障碍服务“空白点”。
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运行 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无碍”
2023年11月,祁连县检察院针对城区主干道路、校园周边等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盲道缺失、损坏或被违法占用等影响视障群体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办案过程中,邀请残联工作人员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通过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县住建局履行职责,推动问题路段整治,县住建局对盲道修缮申请立项,在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后及时开工建设,着力解决辖区内盲道破损、缺失、中断等问题。针对占用盲道停车等交通违法问题,县公安局引导全县群众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并对随意停放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视障人群出行安全。
推动提升无障碍社会服务水平 助力特殊群体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2024年3月,海西州乌兰县检察院走访辖区公共场所,发现银行、车站、政务服务中心、电信营业厅等均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如缺少无障碍坡道或者坡道不符合标准,坡道与道路衔接处有高差、台阶;无障碍标识缺失;无障碍卫生间形同虚设;公交站台没有无障碍通道衔接路面;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缺乏引导标识等,严重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正常参与社会生产与日常生活。乌兰县检察院邀请残障人士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残联工作人员召开听证会,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整改和完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设置无障碍引导标识,开放无障碍卫生间,为特殊群体出行提供便利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依法全面履职,通过下达工作提示函,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27处,推动特殊群体平等、充分、便捷的参与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