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以建设过硬干部队伍为目标,前移干部监督“关口”,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让制度立起来、严下去,努力营造为者敢为、有为、有位的良好氛围。
程序规范,做实请销假、请示报备管理。制定《鄂托克前旗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鄂托克前旗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及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在全旗数字化考评系统中设置请销假线上审批模块,明确和规范各个层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程序、审批权限、请假类别、工作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办事、学习和参加会议的请示报备管理,正科级领导干部在党委、组织部执行“双报备”,副科级领导干部在组织部进行报备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
制度约束,规范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定《鄂托克前旗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图》,在加强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对全体在职干部及退休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统计,开展全面清查,认真核对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有职务、级别发生变更或调入、调出等情况的及时变更,做好登记备案。同时,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做到证照保管“应交尽交,一个不少”,备案人员“应备尽备,一个不漏”,严禁干部私自保管、擅自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
监管到位,推动常管常治监督实效。将因私出国境管理、领导干部请销假、请示报备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旗委组织部采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不按程序请假报备擅自外出、报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外出期间通讯不畅通、行程变动不及时补充报告、单位(部门)对因私出国人员审批不严、新入职公职人员私自持有证照、不按时交回证照等情况,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委组织部代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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