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省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广东等地台风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全省打赢灾后恢复重建这场硬仗做出检察应有贡献。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做好先锋模范,把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试金石,做到冲锋在前、战斗在前、吃苦在前。在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灾后恢复的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通知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把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立足检察履职,高质效做好涉灾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妨害抢险救灾、扰乱市场秩序和利用灾情趁火打劫侵害公私财产等犯罪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做好社会面治安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全省灾后恢复重建、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高质效检察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多渠道倾听受灾群众呼声诉求,用心用情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助推灾后重建家园。
通知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防抗台风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的正面宣传,弘扬正气、鼓舞斗志,营造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