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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构建集中整治“系统化闭环路径”

发布时间:2024-09-15 21:23:28 作者:admin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贺兰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构建从精准筛查、到以案破局、再到深改赋能三个维度逐步进阶的集中整治“系统化闭环路径”,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筛查并举贯通、深挖“问题”。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推进集中整治的切入点,建立重点关注和边整边改2套问题台账,“动态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是“滚动式”筛问题。充分利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12345”民生服务热线和纪委监委检举控告平台等渠道,“滚动式”收集、筛研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共收集问题、建议1682个,累计研定涉及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9个民生领域72个问题,其中重点整治问题3个、纠风治乱问题2个。二是“地毯式”查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抓直管,结合巡察发现、审计移交等日常监督情况,带队对8个民生领域行业主管部门、6个学校逐个“过筛子”,通过点对点移交问题、摸查问题,纠政策偏差、干部作风、履职短板。各主管部门、学校先后认领问题189个、整改问题141个,其未整改完成问题和新发现问题一并纳入问题台账深入进行整治。三是“高压式”督问题。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将集中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13次批示部署、7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42余次深入各部门调研,推动解决实际问题57个。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11次工作调度会,点名道姓对13个集中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32人次。

  以案破题促治、严斩“源头”。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集中整治最有力的手段。起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11件,办结107件,立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留置2人。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制定《贺兰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直抓集中整治重点问题线索工作方案》,实现委领导“包抓案件”全覆盖,统筹调度案件查办工作,确保“包案”案件查深、查透、查准。截至目前,已累计“滚动式”包案6批次17件,办结13件,处分12人。二是强化案件调度提质增效。建立“每日一推进、两日一研判、每周一通报”机制,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缓慢、推进不力的办案承办人进行约谈督办,力促问题线索核查工作质效提升。研究制定《贺兰县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反馈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实名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和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紧盯突出问题深挖细查。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严肃查处虚列开支、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6人,尤其是对立岗镇通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某某相关问题深挖彻查,揪出通义村原“两委”班子套取村集体资金“案中案”。针对群众反映学校食堂服务态度不好、饭菜质量差等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63所,督促整改问题73个,对12345平台反馈问题处置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健全完善《贺兰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工作指南》等28项制度。

  深改夯基增效、释放“动能”。坚持把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推进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的根本保障。一是建立协作区整合监督力量。制定《贺兰县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制度(试行)》,按照“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分区协作、协同作战的模式,组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建立协作区日常运转、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协作3项机制,最大程度整合、凝聚基层监督力量,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二是深化派驻改革增强监督效能。坚持派驻机构在委机关集中办公,人员力量由委机关直接领导、统一调度。制发《关于明确和调整贺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通知》,对8个派驻机构监督布局和范围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促使派驻机构设置更加科学、监督体量更加合理、作用发挥更加有力。三是严选严调建强干部队伍。严把准入关口,通过招考、选调具有纪检监察、法律等专业特长干部配备到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工作。选派1名纪检干部到监督任务重的立岗镇通义村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加强基层监督。结合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优化塑形行动,大力倡树“严细深实勤俭廉+快”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贺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09/t20240912_92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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