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李某1987年的结婚登记已经撤销,1989年结婚登记信息也已更正……”,近日,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婚姻登记撤销案件。
王某与李某结婚证上出生日期错误是两人长期以来的一块心病。今年7月,王某向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婚姻登记信息时发现,两人有两条结婚登记信息。原来,1987年,王某与李某(未达法定婚龄,虚报年龄)办理结婚登记。1989年,王某与李某(已达法定婚龄)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目前,山西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存在两条王某与李某的结婚登记信息。
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收到该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对申请人王某进行询问,审查了王某提交的证据材料;二是向档案馆调取王某夫妇婚姻登记档案;三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核实王某夫妇婚姻登记情况。最终查实,王某夫妇于1987、1989年办理了两次婚姻登记,且1987年婚姻登记未被撤销,1989年婚姻登记信息中王某出生日期存在错误。为尽快解决申请人难题,经过公开听证后,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8月7日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王某夫妇1987年婚姻登记,更正1989年婚姻登记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二人进行惩戒。近日,民政部门在完成整改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回复及印证资料。至此,这场“重复婚约”问题解决了,两位老年夫妻的心病也去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