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甲公司承包了位于祥云县的光伏电站项目后,又将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层层分包,最终由邓某某、杨某某雇请宋某等16名农民工做活。工程结束后,经确认共欠宋某等16名农民工工资80925元。
由于直接雇请农民工的包工头杨某某、邓某某在未付清农民工工资后失联,宋某等16名农民工又不清楚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导致工资索要无门,几经辗转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祥云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调查核实,厘清了责任链条,最终锁定了工程总承包单位甲公司。近日,祥云县检察院联合祥云县总工会、祥云县人社局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向甲公司耐心释法说理,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履行支付义务。甲公司积极响应,在会上现场支付了宋某等16名农民工共计80925元的欠薪。
祥云县检察院不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走深走实,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入手、从大局着眼,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