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辽宁省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对营口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在营口市看守所召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营口市检察院、营口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巡回检察工作方案,营口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介绍了相关情况,巡回检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雷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看守所是羁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羁押场所,也是国家内部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质量如何,关系到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和社会公平正义,也关系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面落实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巡回检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式,要通过检察监督帮助看守所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质量,达到“1+1>2”的效果,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分工虽有不同,但工作目标都是维护法律权威、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巡回检察是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和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专业性“体检”,要在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中,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落实治本安全观。
会议强调,巡回检察也是办案,要做好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固定,询问笔录、谈话笔录制作,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工作,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看守所规范执法,又要加强与看守所的工作配合,支持看守所依法开展刑事执行活动,实现检察工作和看守所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会后,与会领导与巡回检察组共同对营口市看守所开展了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