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荣 李文茜)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据介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制定依法惩治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犯罪、稳妥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等四方面20项针对性措施。
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和企业诉求,以个案办理为依托,推动完善各项“护企”制度。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40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371人。
深圳检察机关依法稳慎适用羁押强制措施,推行涉企犯罪全流程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扣冻”企业财产问题,受理立案监督案件80件。检察机关还依法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今年前7个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302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4份。
为畅通涉企控告申诉渠道,深圳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区”,指派专人负责接收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案件线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涉企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受理时加挂“绿标签”,强化涉企控申案件办理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