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广州市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
在促进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建议独特价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强调“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超大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在监督办案中积极回应社会转型产生的治理需求,深度融入和参与社会治理。2023年,广州市检察院获批全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研究基地,助力提升广州作为超大城市的善治效能。
聚焦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优化升级检察服务能级
广州地处“两个前沿”、担当“两个窗口”,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广州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法治动能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方案等国家战略,以检察建议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做实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如南沙区检察院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梳理涉案企业注销登记以及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点,发现问题企业通过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现象多发,便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完善市场主体注销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南沙区在全国首创区级集群注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细化集群注册企业的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动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
二是以服务科创激活新质生产力。聚焦建设国际一流知识产权强市目标定位,针对知识产权案件高发暴露出的违法犯罪、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全链条筑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防线。如花都区检察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犯罪预防、案件侦破、调查取证等多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是以防范化解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广州是华南地区金融监管及金融总部所在地,防风险、促稳定、保安全任务尤为重要,检察机关从办理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案件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制发金融监管检察建议。如黄埔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大型贷款公司与当事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变相收取利息、放贷审批流程风险管控不严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问题。对此,黄埔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内容被该公司全部采纳。经过整改,该公司走上依法规范经营之路,公司规模日益扩大。
聚焦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广州每天实时在穗人口约2400万,公共安全隐患多、社会治理任务重。广州市检察机关立足超大城市治理痛点堵点难点,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深入挖掘案件深层次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高站位统筹安全与发展。围绕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目标,在涉及社会治安、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例如,番禺区检察院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网络主播黑名单跨省、市信息壁垒问题,向网络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网络直播执法巡查,落实对违法违规主播行业性惩戒措施,促进直播行业有序发展。
二是高水平落实专项治理。如2023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开展醉驾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危险驾驶罪案件高发问题,在分析研判全市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发生原因的基础上,向市餐饮协会、市快递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企业等社会治理力量,将潜在醉驾行为人作为普法宣传对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
三是高标准填补治理漏洞。结合检察办案,防范化解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以治理“小缺口”堵塞“大漏洞”。市检察院针对跨境涉毒案件中发现的企业寄递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宣告送达,推动相关企业落实寄递安全监管职责。海珠区检察院着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生产领域“亡人事故”,针对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分别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相关单位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搭建多部门协调渠道。
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锚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担当作为,在见微知著中“小题大做”,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一是靶向施策深层治理。针对安全生产、社保基金发放不当、医疗美容黑诊所、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民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顿。如越秀区检察院针对小餐馆使用瓶装燃气过程中安装使用不规范问题,向燃气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小餐馆瓶装燃气使用情况大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白云区检察院坚持常态化开展窨井盖排查工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修复问题井盖,同时联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井盖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长效长治。
二是心系幼老守护民生。关注未成年人与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市检察院针对涉未成年人欺凌、旅馆住宿经营场所监管不力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再如,海珠区检察院针对养老诈骗问题梳理分析老年人群“代办养老社保”诈骗案件频发原因,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区人社、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建机制,从源头实现全链条打击,做到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守护老年群众“夕阳红”。
三是保护环境延续历史文脉。紧密结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洋强市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围绕红树林保护、河涌治理、文物保护等广州地域特点制发检察建议。如广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红树林环境污染问题,主动向党委报告,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以及召开圆桌会议等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制定《红树林修复专项施工方案》,清除有害生物面积1.8万余平方米,清理红树林湿地垃圾46.9吨。再如,白云区检察院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停办7年的国家级非遗项目“赛龙舟”得以振兴,广府赛龙舟赓续传承。
聚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深度参与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分析、标本兼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源头治理这个链条拉得更长、做得更实。
一是注重借智借力,确保检察建议更加精准。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检察建议,充分听取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专家人才意见,提升检察建议制发的精准度。如荔湾区检察院就玉器市场借卖问题向荔湾区华林玉器商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主动邀请具有玉石鉴定资质的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推动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落实。又如,花都区检察院运用“三方共治”公开听证模式办理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案,听证员全过程参与检察建议的调查核实、论证制发、宣告送达、反馈落实等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度运用至检察建议制发工作。
二是注重凝聚合力,最大化释放检察建议效能。如白云区检察院在办理某虚假劳动仲裁案中,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依托广州市公检法三机关联签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先后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联签关于防范和打击劳动人事争议领域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虚假诉讼多发态势,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是注重科学化发展,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从前端、中端与末端加强引导与管理,确保检察建议有站位、有方法、有成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上级重点工作,梳理全市共性治理问题,高站位谋划制发计划,印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项目化制发参考》,确保检察建议更加可行。全面梳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工作要旨、流程和规范,结合广州实际,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确保检察建议更加规范。
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对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地处两个“前沿”的广州而言,社会治理任务更重,广州检察责任更大。下一步,广州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更加自觉将检察履职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挖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价值,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断开拓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职推动广州之治的新局面!
(作者为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