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案件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乃延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0-30 01:06:13 作者:admin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乃延(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乃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乃延利用担任府谷县庙沟门镇党委书记,府谷县委副书记,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开办煤矿、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煤矿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0/t20241023_6696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