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检察院、嘉峪关市检察院会签《区域检察工作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两地检察机关深度交流协作,建立健全互动高效的检察工作合作机制,主动把检察协同履职融入两地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为加快推进酒嘉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据介绍,双方将以服务保障酒嘉双城经济圈建设为目标,以酒泉和嘉峪关区域检察工作协作为依托,聚焦两地经济圈建设和两地市委建设酒嘉双城区域联动发展示范区决策部署,立足检察履职,在协同履职优化营商环境、联合打击跨区域刑事犯罪、凝聚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合力、提升公益诉讼服务区域综合治理质效、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开展联合巡回检察、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协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深化党建业务交流协作、加强队伍建设、联合调研宣传等方面加强交流互通,丰富协作成果,共同破解新时代新征程法律监督工作新题难题,共同推动酒泉、嘉峪关检察机关在区域检察协作领域共同发展,为酒泉——嘉峪关复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双方成立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办公室,两地市检察院检察长共同谋划推动,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双方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联络专班,明确联络人员,构建深度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和业务交流,定期交流工作做法、典型案件办理经验,共同研讨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问题,共同提升业务水平;关注检察改革动态,积极参与改革实践,共同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区域检察工作协作新模式;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联合办案研判,共同研究解决检察履职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将达成的共识、形成的做法逐步转化为成熟经验和固定程序,不断提升区域协作工作的规范性,持续凝聚两地检察机关区域协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