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凝聚各方合力,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助力耕地保护守护粮食安全
@乌兰浩特检察
近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检察人员深入乌兰哈达镇秋收稻田,开展以“粮安天下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来到田间地头,为正在收割的村民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含义、办案领域和履职方式等,并结合实际讲解该院以往办理的耕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让保护耕地,粮食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还为村民普及了今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让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入脑入心。
探寻生态修复“最优解” 能动司法助推“绿进沙退”
@克旗检察
近年来,克什克腾旗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监督+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生态检察新模式。在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后,其赔偿金统筹用于当地荒漠化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种植具有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苗木,助推“绿进沙退”,助力乡村振兴。
检察院探索建立了“苏木乡镇立项、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设计、村民负责管护受益、检察机关跟踪监督”的生态检察新路径。经旗政府指定,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门用于检察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示范基地项目。协调苏木乡镇确定荒漠治理地块。通过与经棚镇政府沟通,确定浑善达克沙地腹地白土井子村的集体所有地块为治理项目区,由镇政府进行治理项目立项。再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规划设计和种植。项目区的村民负责项目管护,确保项目区生态不被破坏。检察院进行项目全流程监督,保证项目落到实处。
2023年4月,克什克腾旗检察院用案件追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在浑善达克沙地上建立“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示范基地”,种植了大果沙棘1000余亩,预计到盛果期,每亩约为当地创收2500元。
该院自创建“检察监督+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新模式以来,将办理类似案件收取的生态修复损害赔偿金均汇聚到上述指定账户内。在办理某集团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该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通过释法说理、实地观摩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
保护古树名木绘就生态画卷
@额济纳检察
胡杨林景区,古木葱茏,其非凡的吸引力使游客纷至沓来,成为首选旅游胜地。近日,额济纳旗检察院与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携手,深入胡杨林景区开展保护古树名木行动,检察人员编制了宣传资料,并在景区内广泛传播。
检察人员向游客详细介绍了本地区胡杨树的价值所在及其保护的重要性,呼吁游客在欣赏胡杨美景的同时,不要破坏或损害这些珍贵的古树。检察人员诚挚邀请游客们加入到保护古树名木的行列中,共同承担起这份责任;鼓励游客们一旦发现破坏古树的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检察人员还到附近的胡杨古树群落,查看古树的生长状态,并向管护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大对胡杨古树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强度,以确保每一株珍贵的古树都能得到周全而细致的照料。
综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克什克腾旗检察院、额济纳旗检察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