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东县坚持把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以“小切口”破题,聚集健全制度、强化运行等方面,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组合拳,以有力有效举措构建“机构编制+”大监督格局,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强化宣传教育,树牢机构编制规矩意识
全力培养法治思维。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县委常委会议、编委会议专题学习,纳入党校培训课程计划,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等内容。
全方位营造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2023年5月县委编办主任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监督检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县委党校科干班、中青班学员作专题授课辅导,进一步提高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精心举办全县组工干部专题培训班3期,组织政策法规学习500余人次,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为全县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及11个乡镇印制并发放了380本内容丰富、便于携带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书。
全面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对擅自调整机构、违规长期借调(借用)人员、“条条干预”等4起机构编制违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有效提高了各部门各单位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强化机制创新,完善机构编制法治体系
以“三定”为准绳。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核查、评估、督查等制度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三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构建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与有效监督的长效制度机制。
以“法制化”为基础。在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各方面、全过程中做到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于法有据,依法授权。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县委编办工作制度汇编》,健全了《桂东县机构编制审批流程》,整理规范20余项机构编制工作制度。
以“创新”为举措。积极探索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效益等方面的有效路径,出台了《桂东县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在教育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提升基层赋权工作实效,制订了《关于推进县级部门向乡镇下放“五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116项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及相关下放政策要求,全面厘清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权责边界,健全县镇执法协调配合和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强化监督执纪,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实效
管好一个平台,强化动态监管。充分发挥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动态监测、跟踪预警功能,进一步厘清机构、编制、人员等多方面情况,并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晰,不断夯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数据基础。
建好一个链条,强化刚性约束。创新探索打通监督“链条”,构建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与审计、巡察、组织等部门的紧密“链接”,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将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谈话范围,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衔接配合机制,以“链”式监督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
用好一个抓手,强化跟踪问效。以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作为重要抓手,坚持线上督查与实地评估相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督查。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单位、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二级机构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2023年发放交办函19份,32个问题均已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