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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择优比选转任推动公务员合理有序流动

发布时间:2024-11-03 11:23:39 作者:admin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丽江市古城区着眼推动公务员合理有序流动,探索建立择优比选转任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促进人员结构优化,增强队伍活力。

  坚持需求导向,有计划转任。以系统思维树强整体观念,做好转任前研判。强化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要领,将转任的原则性要求纳入全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文件中予以规范明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开展1次转任,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搭建“双向沟通”机制,强化与区委编办沟通联系,主动了解编制限额、空缺编制数量等情况。改以往组织部门统一拿岗位、定人选的单向单一做法,变为向全区征集岗位需求,由用人单位结合基本条件、能力素质、空缺编情况等提出补员申请。区委组织部初审形成单位、岗位、人数“三张”清单,着眼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坚持促进有序流动与保证队伍稳定相统一,科学合理设置转任岗位及名额,形成转任工作建议方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坚持规范导向,有程序转任。建立全流程纪实台账,全过程协同联动把关。由区委、区政府分管组织人事领导牵头召集,组织、编办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人员调配事宜。按照“报名审核、比选提出、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办理转任”的程序压茬开展。在报名环节,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对不担当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用人单位重点审核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同步审核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在比选环节,严格执行标准,集体研判、集体赋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由联席会议确定初步人选。在考察环节,用人单位实地全面综合了解初步人选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情况。集体研究环节,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坚持择优导向,有质效转任。实行“人选单位、单位选人”双向选择,个人自主选择报名,用人单位综合情况确定人选是否为单位所需。建立组织调配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结合人员条件进行组织调剂,形成竞争性比选关系。实行量化评分比选,科学设置岗位相适度、考核情况、表彰奖励情况等6项指标,逐项设置赋分分值及区间,设置加分项让能干事、实干者脱颖而出。严肃纪律规矩,畅通12380电话、短信、信访等干部监督举报渠道,确定专人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有关转任方面的举报。对未能转任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思想稳定工作,帮助补齐短板弱项。开展以来,已转任公务员3批次24人,其中有12人从乡镇(街道)转任到区直部门,3人从乡镇转任到街道,9人在区直部门间转任,有效破解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间交流不畅的局面。

  李明翔(丽江市古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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