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环节中,有哪些法律风险需要防范?为提升企业危险物质安全生产意识,10月28日下午,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牵头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在园区“检察护企工作站”开展危险物质类犯罪预防专题法治宣讲,园区99家研发机构、工贸企业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剧毒化学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门类分别申请购买、储存、使用许可,否则可能发生法律风险以及触犯法律所面临的后果。”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干警李锴乐进行了法治宣讲。
针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研发、工贸企业较多的特点,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一体推进“检护安+”工作,突出安全生产领域“以案释法+风险防控”。向相关园区、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检察听证进园区,组织涉案人员参与园区安全生产社会服务,开展“安全生产月”宣讲会等专题普法宣传8场、受众3000余人。
今年以来,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检察护企”十条举措,在新材料科技园、生物医药谷等园区设立“检察护企工作站”、上线“检察护企e站”小程序,一键收集、回应企业法律诉求78条,打通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