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东至县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机制先行、严管厚爱,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的容错纠错导向,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担当、以组织作为促进干部作为。
探索制定容错纠错裁定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围绕适用情形、裁定程序、问题处理、结果运用等4方面进行明确,聚焦全县重点工作提出10种予以容错情形、7种不予容错情形及4种免责情形,扎实做到容错有依据、免责有制度。特别是针对容错诉求最集中突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领域,会同县纪委,编制印发《容错纠错典型指导案例》,充分阐明案件事实、容错要求,有效推动容错纠错规范化、标准化。
把好发现识别这一关键环节,深入全县近30家县直单位开展“摸底式”调研,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制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责任单位容错纠错会商机制,加强组织、纪检、信访、巡察等部门横向协同监管,对干部错误失误的问题性质、背景情况、后果影响等综合会商,并结合干部日常表现分析研判,确保处理意见客观稳妥。
对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持续开展“谈话+评估+考核”跟踪帮扶,及时掌握其思想与工作动态,激励干部重振信心。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建立常态化澄清正名机制,量身定制“一人一策”澄清方案,第一时间与澄清对象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消除顾虑,引导干部积极干事创业,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