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河南省委原副书记、省纪委原书记、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李清林同志的遗体于6月24日上午在北京火化。
李清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6月20日11时1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7岁。
李清林同志逝世后,发唁电、送花圈表示哀悼并向家属致以慰问的有:省级领导同志楼阳生、王凯、刘伟、谢伏瞻、王国生、唐一军、陈训秋等。河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离退休的省军级以上领导同志;各省辖市和部分省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黑龙江省、中国法学会等李清林同志原籍、曾工作过地方的同志及生前好友等。
“赤胆甘与山河共,丹心羽化百花魂。”李清林同志的一生是勤勉奋进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他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政治品格、顽强的革命意志、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厚的人民情怀,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砥砺前行,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不懈奋斗。
李清林同志生平
李清林同志1944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安达县,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至1967年9月在哈尔滨师范学院学习,1968年9月至1977年9月,在黑龙江省肇州县工作,先后任新福公社高中教师、肇州县委办公室干事、县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员、榆林公社党委副书记、县委政研室负责人等;1977年10月至1983年9月,先后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科级巡视员、副处长,1983年9月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88年11月至1990年2月任松花江地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2年10月任佳木斯市委书记,1992年10月至1993年5月任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其间,1997年5月至1997年8月兼任哈尔滨市委书记;1997年8月至1999年5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1999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2006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河南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13年7月退休。
李清林同志是中共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清林同志出生于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他刻苦努力、勤奋好学,在学生时代就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参加工作后,他始终保持对事业的饱满热情,勤于思考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分析、研究、解决问题,他克己奉公、作风民主、宽厚待人,群众威信高。在肇州县工作期间,为肇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多科学有效的发展思路;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干部和人才基础;担任松花江地委书记期间,为松花江地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担任佳木斯市委书记期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改革开放;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期间,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组织查办多起大案要案;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期间,重视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着力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在1998年松花江遭遇特大洪水期间亲临一线指挥抢险,确保了一方平安。
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他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范机制,提高了全省动态环境下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组织侦破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治理了一批治安乱点,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期间,他团结带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工作方针,注重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统筹推进,开启了全省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得到加强;推行省级预算单位施行“收支两条线”,督促建立行政服务窗口,源头预防、系统治理取得新成效;施行领导干部包案负责制,推动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查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得到全省上下广泛好评。
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后,他自觉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服务法治实践,积极投身法学会改革和发展事业。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将全国小型论坛整合为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全国法学会会员从6万人发展至13万余人,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到为国家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上来,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贡献。
李清林同志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仍一如既往地关心党的事业和国家大事,关心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表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和革命情怀。
李清林同志好学善思、求真务实、立场坚定、真抓实干、以身作则。李清林同志的一生是勤勉奋进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