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如今,人才热潮兴起,各大城市政策频出,“人才吸引战”呈愈演愈烈之势。面对新征程、新挑战和新使命,我们的确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望人才,更加需要人才,但人才工作是一项持久且系统的工程,想要让人才力量更好地转化“变现”,真正做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执行中就要注意不仅要“急”,更要“忌”。
急“聚智引才”,忌“一哄而上”,让人才“既来之,同频之”。“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与时俱进的人才队伍是各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地“抢人”大战如火如荼,拼手速、比待遇、抢渠道……各项人才引进政策竞相涌现,也取得了不错的数量效果。然而,人才引进绝不是一味“盲目跟风”“一哄而上”,想要兼顾平衡,让人才引进更有效,就要“按需引才”“量体裁衣”,破除急功近利的心态,掌握地区各单位对人才类型的迫切需求,为紧缺人才“精准画像”,围绕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问题,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发展瓶颈,有的放矢地制定招才政策,既要吸引人才“广途而入”“四海而来”,又要确保引进人才和地区发展同频共振。
急“适岗用才”,忌“好高骛远”,让人才“有才之,尽用之”。“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人才并非束之高阁的“招牌”,也不是置之鉴赏的“花瓶”,人才之价值在于要做到人才的实用性转化,每个人都各有所长,绝不能“好高骛远”,做“面子工程”,片面追求“博士教授”。要科学合理用才,就要知事识人、人岗相适,健全考察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了解人才,坚持以事择人。综合考量学历经验、性格气质、才能特点,既为岗位找到最合适的人才,又为人才找到最合适的岗位。同时人才成长是发展、动态的过程,要做好人才的跟踪考察,对人岗不再相适的及时调整,真正做到让岗位和人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急“兴贤育才”,忌“假模假式”,让人才“应为之,能为之”。“知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人才发展不仅要“引才”“用才”,更要注重精细培育,不断打破人才成长的“天花板”。然而,在实践中,少数地方在人才培育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留痕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现象,致使人才培育浮在表面,达不到预期效果。在人才培育上,应秉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育才理念,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避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杜绝“面面俱到”式培训,深入研究人才多样化需求,以“缺啥补啥”为导向因材施育。充分考虑岗位匹配性和人才发展空间,加快搭建人才成长渠道、构建人才干事平台,让人才实现有事可为、有地可为。
急“栓心留才”,忌“短期刺激”,让人才“心悦之,则留之”。“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政策”是最好的“梧桐树”,招才引才不是一时之计,“化木为林”也并非一日之功,如果只靠短期的财政倾斜、政策优惠,缺少长远的配套举措和制度改革,对人才的吸引力就难以持续。想要留住人才,就要想人才所想,思人才所思,在政策上用心。一方面,聚焦“关键小事”“急难愁盼”,提高人才服务的精细度,围绕住房、教育、医疗等,保障人才基本需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尊重人才的理想追求,主动放权松绑,在制度允许范围内给予人才足够空间和权力,允许试错、包容犯错、大胆容错,真正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潜力和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