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图书馆读地方志时,忽读到明朝中期,中央朝廷为防御边疆匪患,保一方平安,决定在滇西北的鹤庆筑城,让百姓生活在城中,且有重兵把守,免受匪患侵扰。当时,著名的白族思想家李元阳针对鹤庆筑城,撰写了《新建鹤庆府城记》一文。文中提到,国家不爱其赁而贻民以安,其于为政之本。言下之意,就是告诫筑城官员,筑城本来是为了百姓的安宁,但如果为突出个人政绩,而奢侈浪费、大兴土木,就会违背筑城的初衷,会导致民怨沸腾,国家的根本也会受到动摇。我国古代有很多朝代,在创业初期励精图治,出现太平盛世,但国家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后,一些统治者就骄奢淫逸、大兴土木,导致民怨沸腾,国家衰亡。李元阳正是以史为鉴,才告诫筑城官员政绩观一定要“正”。
近期,中纪委通报了发生在山西、四川、广西等地存在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有的是工程项目乱打包,让不该支出的经费多支出;有的是过度装修会堂、交流场所;有的是举债实施大型工程,结果中途烂尾。这些工程之所以出现,关键在于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不正,他们认为奢侈浪费、大兴土木搞出来的工程能彰显自己的“能力”和“功绩”。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成绩斐然。但少数党员干部在成绩面前,盲目自大,置前人的告诫而不顾,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危害视而不见,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的“前途”“仕途”。其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如同虚幻的泡沫,看似华丽,实则一戳就破。不仅无法给人民带来真正的福祉,反而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侵害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阻碍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以史为鉴,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弄清楚、搞明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只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干出来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政绩。
防止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一方面要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有很多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如杨善洲植树造林、张桂梅办学等,都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人民谋福祉的生动体现。要用好这些例子,常讲这些故事。要鼓励党员干部常下基层,与人民群众交流,了解他们的所困所需,为他们解决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不断树牢正确政绩观。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列为考核的关键指标。既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也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还要关注人民群众生活的实际改善状况。对那些仅追求表面政绩、而忽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陈可(大理市国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