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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第一村”焕发新生机 | 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②

发布时间:2024-11-24 09:57:39 作者:admin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1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九华第一村”焕发新生机

  记者 徐奥萍

  依山傍水,青砖黛瓦点缀其间……走进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仿佛置身于自然与人文交织的诗画之中。该村落始建于西汉年间,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九华第一村”,也是安徽省首批“千年古村落”、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散布村落的古民居、古宗祠、古巷道、古井、古石桥见证了岁月沧桑,赓续着江淮文脉。

  别看现在的老田村古风古韵、景色宜人,不久前,因年久失修,古村落核心区还有多处古民居、古建筑破损严重,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增加。池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凌训红告诉记者,此前,针对该处未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造成历史建筑损坏的情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分层分级开展法律监督,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助力传统村落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

  今年2月,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经初查,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系池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九华山检察院遂分别立案,并组成一体化办案组。

  检察机关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无人机取证、调取权力清单等方式查明,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村传统村落入口处未设置标志牌,村口水塘淤泥堆积、蓝藻泛滥;“新城旧第”等2处古民居墙体已倒塌,另4处古民居处于倒塌加速期;核心区缺乏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为推动尽快解决审批难题,启动修缮方案,池州市检察院组织磋商会,邀请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九华山管委会相关部门、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人民政府共同参加。经磋商,确定由九华乡政府组织开展古民居修缮、设置传统村落标志牌等,市住建局会同市文旅局加强后期监督指导。随后,九华山检察院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等规定,向九华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启动抢救性修缮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持续开展村落环境整治。

  根据磋商会意见,市住建局会同市文旅局邀请评审专家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古民居修缮方案。与此同时,九华乡政府回复称,磋商会后及时向市住建局上报修改完善后的修缮方案,并进入招标程序;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老田村的管理。

  为推动问题更好解决,池州市检察院协同市住建局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00万元、九华乡政府争取地方配套资金 600 万元用于古建筑修缮;推动文旅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邀请业态专家指导规划乡村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日前,池州市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对老田村古村落保护开展“回头看”,发现“新城旧第”古民居主体工程已完工,其他修缮工程正在履行招标程序。传统村落入口处设置了标志牌,村口泥塘水系已疏浚并改造成景观莲花池。古村落核心区添置了便携式消防设施,危房周边安装了临时保护架并设有提示牌。通过旅游项目引进了古琴制作传承人、中国匠人等高端人才,开设了多家文化体验馆,并完成了整体旅游项目规划,这座“千年古村落”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凌训红告诉记者,九华山检察院还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治理,指导、协调处理古民居产权矛盾纠纷,助力破解保护公益与尊重私有产权的难题,助推“以修代租”盘活闲置古民居,推动成立古村落保护发展协会,将古民居保护举措写入《村规民约》,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411/t20241122_67345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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